"老赖"不还钱,除了现金、存款、房产、车子等,"虚拟财产"也是一笔可供执行的财产。7月16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方式,通过查封被执行人手机靓号,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此举系开封市首例通过查封手机靓号执结案件。

该案系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5年8月,薛某向开封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姜借款50000元用于支付钢筋款,后经王某姜多次催要无果,诉至鼓楼区法院。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开封市某公司借款50000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薛某以经济困难为由,拖延不予履行,法院依法对其银行账户内2万余元存款进行冻结,后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院执行局副局长靳军伟在与其电话沟通时,意外发现被执行人的手机号末四位是8888,系手机靓号。

通过走访手机靓号市场,执行法官了解到该手机号码价值3万元,与执行标的额相当。执行法官随即向周口某法院发出委托执行函,委托该院对被执行人薛某名下手机号进行查封,并向通讯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冻结薛某名下尾号为"8888"的手机号,冻结期间禁止其变卖、过户、转让等一切手续。薛某发现手机号码被查封,得知自己如继续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定会失去尾号为"8888"这个陪伴自己多年的手机靓号,考虑再三,薛某及时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主动将27395元案件款交付法院。随后,法院发出解封裁定书,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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