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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看是蔬菜大棚,掀开门帘一看里面却是房子。针对以建设农业项目为幌子,往往以“休闲农庄”、“农家木屋”等名号出现的“大棚房”,我省将展开全面清查与严肃查处。

昨日下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下简称省国土厅)了解到,该厅已印发《关于全面清理和严肃查处“大棚房”违法占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对全省“大棚房”问题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据了解,修建“大棚房”是指以建设农业设施为名而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往往是在承租方建设蔬菜大棚时,在旁边或内部建设“配套用房”,用作对外租售。“外面看是大棚,掀开帘子里面是房子。通俗地说,就是一些违法经营者利用农耕用地,打着修建蔬菜大棚的名号在‘种房子’”省国土厅执法监察局土地执法处相关执法人员说。

“大棚房”对于不少读者来说或许并不陌生,当记者昨日获知这一消息并分享给身边同事时,就有数位同事表示开车在路口等待红灯时,就曾从在路口发放传单的人手中收到过此类建筑的租售广告。此外,其中两位同事还表示,自己的父母还曾觉得这种房子挺不错,“广告宣传语中的‘田园生活’很吸引人我爸妈,觉得有个小屋,还有个小院儿能种菜挺好的,你要不说真还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其中一名同事这样说。

据记者了解,“大棚房”之所以在现实中能够有一定的市场认知度,很大一方面源于人们认为“大棚房”的出现,能够让自己在近郊,以较低的成本就能满足自己的“田园梦”。此外,因“大棚房”表面有一层覆膜,仅从外面无法发现藏在其中的非法建筑,发现并纠正这些违法建设行为有一定的难度,即便采取对其他违法侵占耕地行为可起到有效监控的卫星拍摄手段,也很难对“大棚房”进行有效的监控。

省国土厅上述相关执法人员表示,希望广大民众擦亮眼睛,认清“大棚房”的违法性,明辨是非,不信不见不购不租“大棚房”。他介绍说,“大棚房”属未经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擅自占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违法项目,无相关手续和合法产权,不受法律保护。“大棚房”以设施农业项目为幌子,以种植、养殖的管护用房为借口,违法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国土部门期待广大人民群众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充分认清“大棚房”的违法性,不信、不建、不购、不租“大棚房”。同时,如您发现的“大棚房”违法线索,欢迎拨打“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进行如实举报。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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