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程弃土消纳场建设方案》发布,郑州各县(市)每年至少建设2处弃土消纳场,各区(开发区)每年至少建设1处弃土消纳场。2018年年底前,各县(市)至少完成2处、各区(开发区)至少完成1处消纳场建设并正常运行。

对于各县 (市、区、开发区)组织建设的弃土消纳场,补助资金按消纳场所容量匹配,每1立方米补助2元。补助对象为消纳场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郑州市交警、城管联合执法组在京广路、 大学路、郑密路、南三环等渣土清运主要通道设立检查卡点。

对发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和工程弃土问题的,对清运公司实施顶格处罚5万元,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对未能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的县 (市、区、开发区)进行通报批评,对所在乡镇(办)财政扣款50万元,对监管部门、乡镇 (办)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记者 宋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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