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粮管所一地“两嫁”租金却差十多倍

伊川县酒后粮管所回应:后签订租户属合作经营,费用为利润分成并非租金

正在建设的“好友佳购物广场”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董楠文图

2018年12月23日,伊川县酒后乡村民张长石(化名)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投诉称,他在酒后乡做生意,以每平方米每月10元的价格一直租用该粮油管理经营所(以下简称:酒后粮管所)1号、2号仓库门前的空地存放物品,并一次缴纳了5年的租金。

“2018年11月6日,突然来了一群人说,酒后粮管所把空地租给了他们开超市,并强行拆除了大门,毁坏了地坪。”张长石说,更让他没想到的是,新租户的租金每平米每年才10元,“与我原来的租金相差了12倍”。

同一块地,酒后粮管所为何有高租金租户不租,非要低价租给其他人呢?连日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报料:租地合同尚未到期,土地被人强行占用

据张长石介绍,从2012年起,他便与酒后粮管所合作,租用该所1号、2号仓库,其间租金一直正常缴纳。由于实际需要,2017年1月26日,张长石又与酒后粮管所沟通租用了1号、2号仓库门前的一片空地,并且缴纳了5年租金,共计5000元现金。酒后粮管所财务人员则为张长石出具了一张收据单,明确写有“1、2号库门前空地5年租金”。

2018年10月26日、10月30日,在张长石租用地方的大门上,分别贴出两张时间不同但内容一致的通告。通告称,“因粮库拆迁改造进行施工工程,请大家放在粮管所院内及仓库的私人物品,在15个工作日内清理完毕,过期不清理按照无主领取”。两份通告结尾署名均为“酒后粮管所”。

“粮库门前空地,我租到2022年才到期,突然改造怎么也得给我个说法呀。”张长石说,他随即给酒后粮管所负责人康遂章联系,得到的回复却是:“粮管所从来没有贴这种通告,你可以继续使用”。

然而2018年11月5日,一名自称伊川县交通局执法大队吴姓队长的男子对张长石说,酒后粮管所把场地租给他妻子李某某开超市了,里边的东西赶紧腾出来。随后便用大型工程机械将张长石的大门用渣土堵上了。2018年11月6日,张长石门前再次聚集几十人和大型机械车,在家人阻拦无效的情况下,大型机械车将张长石租用场地的大门拆了,地坪也毁了。

调查:超市已动工粮管所负责人对通告“不知情”

2018年12月25日,记者驱车来到酒后粮管所,在张长石租用的1、2号仓库门前空地看到,这片空地约200平方米,堆放着各种工程设施和物资,进出该处的大门则是一块高约1米的铁片,四周布满各种渣土,地坪被严重毁坏。

“原来我这里有个大门,地坪也都是混凝土,现在都被毁坏了。”张长石指着紧邻空地的一处在建工地说,这就是李某某要建设的“好友佳购物广场”。

随后,记者见到了酒后粮管所康遂章所长。康遂章向记者证实,张长石租用粮库有租用合同且缴纳了租金,“张长石的合同肯定是真实有效的”,粮库前空地也是缴纳了租金有收据的。

对于10月26日、30日,张长石大门口张贴的两份“通告”,康遂章称,他根本就不知情,也从未要求粮管所其他人员张贴类似的通告,“通告上只有署名没有盖章,但具体是谁张贴的我也不知道”。

蹊跷:同一块地出租为啥租金相差十几倍?

“如果酒后粮管所出面要求我撤出,我肯定会配合,但是我租约还未到期,至少也应该给我个说法吧。”采访中,张长石还向记者反映称,同一块地,酒后粮管所出租租金相差极大,“比我租时降低了很多”。

随后张长石向记者提供的一份由酒后粮管所与伊川酒后好友佳购物广场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显示:好友佳购物广场共计租用该所3850平方米土地,合作期间,酒后粮管所每年收取4万元。合作时间到2021年底。

记者注意到,该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8月5日,康遂章作为甲方代表酒后粮管所进行签字盖章,李某某则作为乙方代表伊川县酒后好友佳购物广场签字盖章。

“总共3850平方米,每年的租金才缴纳4万元,平均每平方米每年租金才10元多一点。租金一下子低了这么多,我怀疑其中有猫腻。”张长石现场算了一笔账,他和其他租户此前的租金则是每平方米每个月10元,一年下来每平方米租金是120元。

回应:合同涉及4万元并非租金而是合作利润分成

采访期间,张长石还告诉记者,酒后粮管所为了配合租户李某某建设超市,还将12间老式仓库及8间平房办公场所全部拆除。

针对张长石反映的情况,康遂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次表示,“建这个超市是(伊川县粮食局)合作经营,每年收取的4万元”。

记者还想进一步了解情况,康遂章则推称,张长石说的都是实情,他就不多说了,现在一块地租给了两家人,他们工作上有错误,但问题肯定要解决。

2019年1月3日,记者见到了伊川县粮食局负责此事的副局长,该副局长解释称,与李某某签订的协议属于“合作经营协议”,协议中涉及的4万元并非土地租金,而是合作期间的利润分成。

上述副局长解释说,由于粮食局资金紧张,为了解决这种情况与李某某合作经营超市项目,“我们出地,李某某则负责基础建设和超市经营”,合作期限为3年,到期后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考虑是否上涨合作利润分成。

此外,上述副局长说,张长石向记者提供的那张“1、2号仓库门前空地5年租金”的收据是有问题的,该笔5000元租金是补交前期的租金,并非2017年后5年的租金。且收据“系付”一栏上的字也是有人后期添加上的,“这种情况我们已向纪检部门汇报,并介入调查”。

对于伊川县粮食局副局长的说法,张长石并不认同,“该空地租金一年1000元,我从2014年开始租用的这块地,到收据签订的2017年还不到5年,怎么会是补交之前的租金呢”,且酒后粮管所负责人曾向他承诺,这5000元是2017年签订收据时以后5年的租金。

采访期间,记者了解到,伊川县酒后粮管所曾在3年前借用张长石、林总刚等多人资金共计70余万元,用于发放当地村民的储粮款,截至目前该笔费用仍未偿还。针对此事,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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