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联胜 通讯员 葛燕
2019年2月19日晚21时许,繁塔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在东闸口街开展夜查酒驾行动,一辆白色轿车在距离查车点100米处突然靠边停车,随后司机弃车逃跑,民警袁双鹏迅速反应并立即上前追赶将其控制,此时,民警闻到司机一身酒气,立即将司机带至警车内,谁知司机临上警车前说自己的小孩还在车里。
经民警询问,司机交代当晚过节和朋友聚会喝酒,侥幸开车回家,谁知看见交警查车慌了神,才丢下儿子和车子想躲避检查,现在非常后悔。随后,民警将当事人带回大队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经检测59mg/100ml,确系饮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8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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