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3月13日下达腾房通知,限期5天必须腾房,至今却依然一家老小居住其中。3月22日,大河报记者跟随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来到郑州市金水区燕黑路一个小区,强制腾房的背后,是一个高中时期就相恋,最终感情崩裂,房产分割不清闹上法庭的家庭故事。

【案由】办仪式没领证,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

"我可以腾房,但12万要先给我!"面对执行法官,张先生有自己的诉求,他提出要求的对象,是前妻李女士。

张先生和李女士老家河南禹州市,两人高中时期相识相恋,2004年在老家办了婚礼,当时并未领证。2005年,两人在郑州市燕黑路买房一套,2006年领取结婚证,随后又买房一套。

这对相恋多年、最终成为一家人的夫妇,却没能携手到最后。2014年,两人在法院起诉离婚,就财产问题发生争议:张先生认为,2005年在燕黑路买的那套房子,虽然没有领证,但两人已经办了仪式,属于事实婚姻,当时房子名字虽然写在女方名下,但他也出了一部分钱,应当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法院审理认为,张先生出钱证据不足,认定该套房屋归女方所有。

另一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张先生占40%份额,女方应给予其12万。

对此判决,张先生没有上诉,随后判决生效。

由于张先生没有及时搬离燕黑路房屋,2016年6月,前妻再次起诉张先生,要求归还房屋,随后俩人达成调解协议:张先生于2016年8月8日前搬离。

【执行】鸡生蛋蛋生鸡问题:"搬家可以,先给12万!"

既然同意搬家,为啥又等来法院强制执行?

"我可以搬走,但女方答应给的12万得给我!你不给我钱,我搬走了住哪里?"面对执行干警,张先生拿出了2014年两人离婚的判决书。

先腾房还是先给12万,曾经的恋人闹得不可开交,似乎陷入"鸡生蛋蛋生鸡"的怪圈。

且看执行干警咋说法。

"她归还你12万的事,你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吗?"执行员张军涛耐心听完两人各自的说法,第一个问题就切中要害。

"没有。本身就是一个判决,不能同时执行吗?"理直气壮的张先生语气弱了几分。

"你不申请执行,法院如何帮你?现在她申请执行了,我们也给你提前下达了公告,今天必须搬离!"

"我住在这里,12万她还不给我,我搬离了,她会给我钱?"张先生觉得"不保险"。

"你先搬离,配合执行这起案子,下午就可以去法院申请执行你的12万。如果对方不还,这套房子女方也动不了,法院可以拍卖房屋偿还你12万。"张军涛有理有据。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角色互换。

强制腾房,得以顺利进行。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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