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实验区建设,适应郑州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68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2018年、2019年未就业毕业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学科及名额

小学(168人):语文61名、数学33名、英语10名,品德2名、体育17名、音乐10名、美术11名、信息技术9名、心理健康4名、科学1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须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以教师资格证上认定的学科为准,大学所学专业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的相关补充公告、通知及公示等仅在“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2019年4月27日9:00—4月29日17:00,考生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www.zzrsks.com.cn)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信息如实填写,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2.资格初审:招录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12:00。

3.网上缴费: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通过郑州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报考者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缴费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24: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在5月16日9:00—5月18日17:00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www.zzrsks.com.cn)报名系统,按照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考生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郑州人事考试网提供的关于本项考试的文件内容,确信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6.拟招聘岗位数与笔试人员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至1:3,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三)笔试

1.时间、地点:2019年5月19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3.笔试后务必妥善留存准考证,以备现场面试资格审核和面试时使用,因笔试准考证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现场面试资格确认。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及时关注“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郑州高新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笔试成绩查询公告》。

(四)加分条件审核

时间:2019年5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郑州高新区西四环312号(莲花街与西四环交叉口北800米路西)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2015年以后入伍的现已退出兵役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五)现场面试资格确认

1.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现场面试资格人员。如低于此比例,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计划。

2.进入现场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布。

3.进入现场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审核,审核时携带:

(1)笔试准考证;

(2)网上下载填写《郑州高新区2019年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核登记表》(填写至“本人承诺”一栏,正反面打印,并粘贴好照片,另外需准备2张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证件近照);

(3)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4)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业绩证书原件。

(5)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按照以上顺序装订。

(6)现场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共计15分钟(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满分为100分。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教师还需自带相关体音美教学器材物品(钢琴除外)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答辩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所有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面试结束时现场宣布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八)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如果因考生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待遇

1.实行人事代理管理。在聘期内新聘人员的人事档案由郑州高新区委托有关机构代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享受郑州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

2.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新聘用人员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即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人员,首次聘用期结束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聘三年。年度考核累计两次优秀(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20%)的人员解决事业编制;连续六年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解决事业编制;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其他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郑州高新区2019年招师公告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教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四)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七)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371—60923660 86555062

来源:河南考试信息网

【责任编辑:靳静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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