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费500万元!年薪500万元!安排别墅!诚聘人才145人!

2019年河南科技大学诚聘优秀人才145人公告

河南科技大学(简称河科大,英文简称:HAUST)坐落于“千年帝都,牡丹花城”、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洛阳,是国家国防科工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也是河南省重点建设的三所综合性大学之一、“丝绸之路大学联盟”理事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凡到我校工作的优秀人才,分别享受以下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教授或著名研究机构相当水平学者。

聘期内提供科研经费3000万元以上,安家费500万元,年薪500万元,以及300平米的别墅一套。配备科研团队和科研秘书,协商解决有关家属等其他问题。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海外高校教授或著名研究机构相当水平学者。

聘期内提供科研经费自然科学领域1000万元至30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100万元至500万元,安家费200万元,年薪150万元,以及180平米的住房一套。配备科研团队和科研秘书,协商解决有关家属等其他问题。

3.“长江学者”青年学者、“国家优青”、“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或其他相当项目入选者。

聘期提供科研经费自然科学领域500万元至20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50万元至200万元,安家费120万元,年薪70万元,以及180平米的住房一套。配备科研团队、助手和科研秘书,协商解决有关家属等其他问题。

4.校特聘教授

聘期内提供科研经费自然科学领域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20万元,安家费30万元,聘期内年薪不低于50万元。

二、博士

1.对世界排名前100位大学毕业的海外博士,学校提供安家费20万元。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农医学科50万元,其它学科20万元;

2.对世界排名100-200位的大学毕业的海外博士和第一学历为原“211”、“985”大学本科毕业且为原“985”大学或中科院博士毕业的国内博士,学校提供安家费15万元。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农医学科30万元,其它学科10万元;

3.对其它海外毕业的博士或学校学科发展急需的国内博士,学校提供安家费15万元。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农医学科15万元,其它学科8万元;

4.对国内毕业的博士,学校提供安家费10万元。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农医学科10万元,其它学科6万元;

5.博士来校后三年内享受副教授校内保障性津贴待遇,达到副教授、教授条件者,优先评聘为相应职务。

6.博士到校工作五年内,给予每月500元的博士补贴。

7.博士配偶工作安置,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新引进博士来校工作时,其配偶已获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的:

新引进博士属学校学科发展急需,个人业绩优秀,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可按人事代理方式解决工作事宜。

其他学科的新引进博士,来校3年内主持国家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可按人事代理方式解决工作事宜。

(2)新引进的特别优秀博士,其配偶工作问题由学校按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决定。

三、高层次人才享受洛阳市住房补贴标准

四、博士后

工资待遇:

1、享受国家博管委和河南省博管办规定的所有优惠政策;

2、享受设站单位待遇:

①在站期间两年15-22万元的年薪,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在站期间学校提供博士后公寓一套或住房补贴1.5万元/年;

②申请到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的可获得10万元、8万元、5万元不等的经费资助;

③获得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可再享受河南省相应匹配经费资助;

④来豫留豫安家的,可享受到6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资助;

3、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学校正式职工待遇,出站考核到达相应标准,办理入职手续,享受当年相应博士引进待遇,在教师岗工作满一年,可申报副教授职称评审。

应聘人才可直接来电或通过E-mail等方式与我校取得联系。

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

通讯地址:河南科技大学人事处

邮编:471023

联系人:胡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9—64231760

电子邮箱:szkk@haust.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ha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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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高达9W元!不限专业!这一地区人才引进88人!本科即可!

2019年驻马店汝南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88人公告

为全面落实人才发展规划,加大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全县干部和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汝南县依托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紧缺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才计划

具体引进计划详见后附件2《汝南县2019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职位表》。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取得国家“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高考一批次录取)学历及学位。

2、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且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3、引进的紧缺人才(职位表备注)学历可放宽至普通本科。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必须取得与报名所用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在职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前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汝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②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③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⑤曾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⑥其他依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严格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通过汝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unan.gov.cn)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及其它方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7日止。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6日-2019年10月27日,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汝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区。

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汝南县2019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国家“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的需提供《普通高等学校第一批次录取的本科生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还需出具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5、近期蓝底一寸照片3张。

网上报名的

将上述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rnzgb@sina.com(邮件标题为人才引进+姓名),并致电话(0396-8022119)确认。待资格审查合格后,面试时带原件进行核对。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参加面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专业须与学历一致,专业名称须与毕业证书一致。

(三)资格审查。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审认定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的人员,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为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编制人事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优惠政策

(一)职级和生活待遇。

1、引进的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0名高校、国家“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生活和住房补贴每月1500元,自聘用之日起连发5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确定为七级职员工资待遇。

2、其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享受生活和住房补贴每月1200元,自聘用之日起连发5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确定为八级职员工资待遇。

3、学校、医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高层次人才同等生活和住房补贴待遇,自聘用之日起连发5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专业技术岗位予以正式聘用。

4、引进的紧缺人才,享受高层次人才同等生活和住房补贴待遇,自聘用之日起连发5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同等职级待遇。

(二)跟踪培养。

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建立专门信息库,重点进行跟踪培养;优先作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象;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参加省、市内外组织的培训班、学术交流活动;服务期内对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适当的关怀。

(三)职称评聘。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

五、其他事项

1、公开引进纪律,接受社会及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由汝南县委组织部、汝南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3、咨询电话:0396-8022119;0396-8022361(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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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休,安阳市北关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队员20名,低学历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安阳市北关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安阳鼎泰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队员20名,派遣到安阳市北关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招聘条件:

(1)男性,18-25周岁,身高1.65米以上,高中以上学历,户籍不限,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2)身体健康,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

(3)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5.0以上;

(4)无残疾;无违法违纪;

(5)无不良嗜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6)热爱消防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会技术(驾驶、电脑)、退役军人优先(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

2、工资待遇:

(1)实习期一个月(实力工资1800元),两个月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拿到手最低2200元;

(2)满三个月后每月2800元并交五险,每干满1年增加工龄工资100元,每年另交人身伤害险1%;

(3)(具体按照北关区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队员管理办法实施)能胜任通讯员、驾驶员(B照)技术岗位的,除基本工资外,再视情增加岗位津贴100-300元;

(4)能胜任副班长、班长、副队长、队长职务的、再视情增加职务津贴150-500元。

3、休假待遇:

(1)每周轮休2天;

(2)干满1年,每年带薪休假15天、结婚假3天、晚婚假7天、陪产假30天。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在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到安阳鼎泰劳务公司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报考须知以及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随时取消其资格。

报名地址:安阳市安彰大道187号院(安彰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东南角4楼报名处)

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电话:0372-2322639 0372-2995558

报名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安阳鼎泰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报名表》(现场领取);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2份;

(三)毕业证原件并交复印件2份;

(四)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2份;

(五)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交复印件2份;

(六)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2份;

(七)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三、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进行。体检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等。

如因体检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体能测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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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开发区公安分局招聘55名辅警,大专及以上

根据工作需要,开发区公安分局招聘55名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男性,身高170cm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89年10月7日至2001年10月7日期间出生);

(四)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及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五)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对象户籍地为商丘市辖区内;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

(七)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八)具有正常履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的程序进行。

三、现场报名

(一)报名者本人于2019年10月8日9:00至10月10日17:00期间到开发区公安分局门卫室(富商大道与华商大道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进行报名,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红底、蓝底、白底均可),退伍士兵另外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特殊技能和专业的提供相关证件(例如:驾驶证),已就业人员需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报名者要保证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可靠,填写相关报名表,书面作出诚信承诺,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制作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与高中以上文化相当的基本知识,满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员。

(二)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测评标准参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六、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进行面试。

(二)面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七、体检

(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

八、政治考察

(一)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政治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和公安机关关于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

(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

九、签订合同

对于公示合格人员,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

十、管理使用

(一)本次招聘辅警实行劳务派遣的用人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开发区公安分局非执法岗位工作。上岗前,组织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辅警人员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非经国家规定程序,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

(三)招聘人员工作地点为开发区公安分局。

(四)招聘人员在岗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的;

(2)违反工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的;

(3)因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单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不宜在公安机关工作的;

(6)平时考核三次以上不合格或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

(7)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的;

(8)因公安机关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工资及有关保险待遇按按照开发区公安分局现有勤务辅警待遇执行。

(二)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咨询电话:0370-3339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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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河南省工业学校(教育厅直属)招聘10人,本科及以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其中硕士毕业生6名,本科毕业生4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省工业学校(学校代码090)始建于1949年12月,位于郑州市文化路北段78号,是河南省教育厅直属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基础设施先进,教学体系完备,专业面宽、结构合理,公共服务配套齐全。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由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人事科、教务处、学生科、纪检监察室和各系部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省工业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2017年、2018年、201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省工业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和河南省工业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hngyxx.cn/),发布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进入“河南省教育厅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8:00至2019年10月17日18:00,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9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科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科联系。

联系人:李健

联系电话:0371-63295333。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博士岗位不受此限制。

(2)面试(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个人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成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3295333(省工业学校人事科)

监督电话:0371-69691691(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3219772(省工业学校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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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正处级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84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河南省教育厅直属单位,规格为正处级。其主要功能和职责是从事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为省教育厅及其有关部门的教育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承担省教育厅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办事处河南联络中心、省教育学会及省陶行知研究会秘书处日常工作;从事教育教学实验研究、科研培训、教科研成果推广工作,参与、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从事全省教育信息化、教育史志研究,编纂出版《河南教育年鉴》等工作。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省教科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科院办公室,纪检委员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教育科研岗位,招聘专业为教育学、法学专业,招聘人数2人。详见附件《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胜任相关教育科研及管理工作;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高;

4.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为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为http://www.haedu.gov.cn)和河南教育科研网(网址为http:// www.hnedur.com )等网站,发布时间为 2019年 10月8日至2019年 10月 1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88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上午8:00至2019年10月17日下午18:00,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河南教育科研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成功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省教科院招聘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省教科院招聘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现中

联系电话:(0371)65900115。

(三)面试

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省教科院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教育科研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面试采取做微型专题报告(10分钟)和答辩(10分钟)方式进行,报告题目自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科研水平、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归纳概括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未到场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视为零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河南教科研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省教科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教科院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省教科院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省教科院纪检委员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我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 65900115(省教科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9691691(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5900052(省教科院纪检)

来源:大河客户端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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