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董楠李晓波

“425万拆迁补偿款,10年前已经支付给你了,为何还不腾房?”、“按照协议内容,你们半年内没有拆迁重置,将视为放弃。”……

近日,洛阳市涧西区一处房屋拆迁,引发出一场纠纷。开发商和房屋业主各持一份签字、盖章一模一样,内容却相去千里的房屋拆迁补偿及补充协议僵持不下。这究竟是咋回事?连日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开发商:他拿了425万房屋拆迁补偿款,却不腾房

据介绍,该处涉及拆迁的房屋位于涧西区联盟路与太原路交叉口,一共三层,目前有一家饭店、保安公司等在此营业。负责该处开发的是洛阳嘉轩置业有限公司,据该公司负责拆迁工作的侯鹏介绍,涉及拆迁的房屋只是他们公司华侨新村项目改造中的一处。

侯鹏说,该处房屋是公司在2009年12月29日,与当事人李超签订一份拆迁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并一次性支付其425万元的拆迁补偿款。之后,侯鹏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委托书、一份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份打款证明和一份李超本人签字收据。

其中,委托书是由李超弟弟李超英所写,委托李超对该房屋全权处置。在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提到该处房产有证面积215㎡,临时建筑1000㎡(以实际测量为准),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房屋拆迁补偿费360万。补充协议中还提到,如乙方按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要求,在十日内(即2010年1月9日)将房屋腾空,甲方补偿乙方65万元。

“当初为鼓励李超能够尽快腾房,一次性支付其425万费用。”侯鹏说,收据、打款记录均证明李超本人收到该笔款项,但其却未按照协议约定腾房。2010年11月,公司委托律师向其下达了催告函,要求其履行交付责任,仍未果。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开发等工作未进一步进展,其间公司内部法人也发生变更,原法人王振国不再担任法人。

“今年9月,公司要对这块地方进行开发做商用小区。”侯鹏说,9月中旬通知李超,并在9月20日当面沟通,多次要求其搬离,并下达限期搬离通知书,对方均拒绝,后来报警,警方协调要求在10月10日前搬离,但对方仍未搬离,提出要见公司原法人王振国。

“钱是公司支付的,并不是王振国个人支付,他与公司已经没有任何的关系。既然10年前已经拿到425万的拆迁款等,房产归公司所有,他还有什么理由不腾房呢?”侯鹏质疑道。

业主:开发商10年未开发,按协议“房屋仍是原业主的”

针对开发商的说法,李超也有话说。“2009年洛阳嘉轩置业有限公司法人王振国进行华侨新村开发,多方找人通过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进行赔偿。”李超说,几经协商,他同意以360万的价格将房屋交给开发商开发,拿到赔偿款后,于2009年12月29日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和房屋拆迁补偿补充协议。

李超提供的房屋拆迁补偿补充协议的第三条则提到,甲方在协议生效后半年内不能将房屋拆迁重置,将视为放弃,乙方不退还补偿款。“此前房屋也腾清过,房产证等也给过开发商,但他们没开发,我又要回来了。”李超说,根据两份协议,他已履行完毕,也拿到425万元的补偿款,“由于开发商存在强拆情况,华侨新村业主不断上访,导致10年没有开发,根据房屋拆迁补偿补充协议的规定,开发商在半年内并没有将房屋拆迁重置,所以目前该所房屋的所有权人还是我”。

蹊跷:开发商、业主提供的补充协议,内容大相径庭

对于李超的说法,侯鹏表示,他不能认可,并说李超并没有腾过房子,也没有给房产证等手续的情况。

此外更为蹊跷的是,侯鹏和李超分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均有房地产公司盖章、公司原法人王振国签字及李超签字的房屋拆迁补偿补充协议,两份几乎一模一样的补充协议,因为一句话却出现了内容大相径庭的局面。记者对比发现,协议大部分内容都一模一样,只是在第三条规定里,李超提供的补充协议中多了一句“协议生效后半年内不能将房屋拆迁重置视为放弃,乙方不退还补偿款”,而且在该处还盖了一个嘉轩公司的章。而开发商提供的协议中,则没有这句话和多出的这处盖章。

双方均称,他们提供的协议是真实的。那么,到底谁的协议是真的呢?既然两份补充协议上都有嘉轩公司原法人王振国的签名,王振国又会怎么说呢?

随后,记者根据洛阳嘉轩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提供的电话联系到原法人王振国。对方称不在洛阳,承认当初补充协议是他签订的,但否认协议中有“甲方在协议生效后半年内不能将房屋拆迁重置,将视为放弃,乙方不退还补偿款”这句话。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河南弘创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婷。她说,如果业主那份协议不是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的,那么对开发商不具有约束力,本身这句话也违反了合同法的公平原则。当然,双方协议的真假,还需要申请有关部门进行司法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如果一方涉嫌伪造协议,相关部门可依法追究伪造协议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联系方式

中国·河南·郑州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经北三路

电话:0371-86088516 (广告)

联系信箱:news100@henan100.com

邮编:450016

河南一百度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