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下午5时50分,驻马店市汝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和三门闸派出所在驻马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汝南县应急管理局的指导和指挥下,在汝南县南环路南侧500米一空旷处,成功引爆了一枚1942年6月日本生产的一枚重50公斤的航空炸弹。

11月15日12时许,汝南县公安局110报警中心接到三门闸辖区328国道番茄基地东300米一工地的工人陈某的电话报警称:在汝南到平舆县328国道加宽土方处,发现一个类似炸弹的东西,要求出警。

接到群众报警,110指挥中心一面向值班局领导汇报,一面指令三门闸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查清情况,同时,汝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也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出警民警现场发现一枚炸弹,立即向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和县管理局汇报,随即,驻马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和汝南县应急管理局的大队人员赶来加以认定。

据驻马店市公安局排爆专家介绍:这是日九四式50公斤炸弹,昭和17年6月(即1942年6月)在东关军野战兵器支厂生产,全弹长1030毫米,弹径约177.8毫米,全弹质量50千克,爆炸的威力很大。

当时,从汝南到平舆328国道正在加宽土方,汝南县房地产建设正在施工的四个工地的多余土方,都从工地上拉到328国道加宽施工地。具体是建业新城、滨湖新城、佳和城、碧桂园。汝南县应急管理局立即叫停了四家施工方,县人武部立即派人进一步开展安全大排查,防止再有类似的炸弹和危险发生。

汝南县史志专家告诉记者:在1944年秋,日本为了挽救失败的命运,发动了一次叫河南战役的大规模战役,动用了大批的飞机、大炮和地面部队,目的是打通从郑州到武汉的南北大通道。

汝南县是当时轰炸目标之一,主要的轰炸地点是西大仓粮库,西大仓粮库位于汝南西城墙墙根下,距离现在的汝南建业新城距离很近。挖掘机在施工中将未炸的航空弹挖出,装上车连同土一块拉到328国道加宽施工土方工地,被细心的工地工人陈某发现。

这一未爆航弹的发现,再次证实日本军国主义在中国犯下的侵略罪行。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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