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公民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河南省虞城县城市管理局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当天上午,虞城县城市管理局同普法成员单位一起在该县木兰文化广场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并以散发宣传册、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国家宪法宣传。城管队员们重点宣传了《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同时对市民群众关注的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一一作了详细解答。

通过此次宪法宣传活动的开展,让广大群众知晓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不仅是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更重要的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及时跟进相关法律法规的重点宣传,引导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以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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