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陈海峰 陈曦 通讯员 王乾

近日,记者从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商丘一名实施盗窃电瓶车案件60余起的男子董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3000元。据了解,董某某是商丘市公安局东方分局民警从作案现场抓获,其在商丘市区疯狂盗窃电瓶60余起,涉案金额十余万元。

(图片来源网络)

据办案民警介绍,今年3月中下旬,商丘市公安局东方分局接连收到来自居民小区、医院、快递公司电动车电瓶被盗报警。这一系列警情引起东方分局高度重视,该局治安管理大队队长王乾带领民警郭兴钦、张丹丹等人认真梳理案件线索,分析研判嫌疑人作案特征和作案规律,在重点区域布控警力,加大便衣民警巡逻力度,坚决破获这一系列案件,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答复。

4月1日凌晨两点,王乾带领民警郭兴钦、刑凯、张丹丹等巡逻至睢阳区九州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北百世快递时,看到一辆从南往北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形迹可疑。待追上前盘问时三轮车突然加速掉头逃窜。

民警迅速紧追,终将三轮车拦停并控制住驾驶该车的中年男子,现场发现三轮车载有九块电瓶,遂将该男子带至派出所继续盘问。

经审讯得知,嫌疑人名叫董某某,商丘市睢阳区人,事发前长期在商丘市区作案,是一名专门盗窃电动车电瓶的惯犯。据董某某供述,其经常骑一辆电动三轮车以废品收购和家电维修做掩护,作案地点一般选择在居民小区、医院、商场等电动车比较集中的地方伺机行窃,反侦查能力强,非常注意细节,刻意隐藏活动踪迹。平均每天盗窃电四五辆电动车电瓶,经变卖获赃款1000余元。

为扩大战果,实现连带案件的侦破,彻底查清董某某在商丘市区作案的全部事实,东方分局治安管理大队队长王乾带领民警全身心投入连带案件的侦破上。

民警先后在市局指挥中心、古宋分局、新城分局、商务中心分局查询报警记录和出警记录的同时,一个小区一个小区的走访、一个医院一个医院的询问、一个商场一个商场的摸排,查找受害人、勘察作案现场、调取监控录像、带嫌疑人董某某指认现场,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董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过一百天的日夜奋战,东方分局将商丘市盗窃电动车电瓶的60余起积案全部告破。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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