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明起灵宝主城区限行

发布时间:2019-12-11 17:52:44来源: 大河客户端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房琳 闾斌

12月11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灵宝市公安局获悉,为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报请灵宝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灵宝市公安局决定在灵宝市主城区实行机动车限行交通管制。

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黄河路以东、五龙路以南、灞底河以西、车站路以北主城区环线范围以内所有建成城市道路。(包括黄河路、五龙路、车站路)

二、限行时间:

自2019年12月12日0时起,至2019年12月31日24时,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

三、限行规定:

每日限两个车牌(含临牌)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限行期间,大型货车仍执行2019年5月20日发布的《灵宝市公安局关于灵宝市城区道路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的通告》。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禁限行区域的车辆,应提前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通行证》,持《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路线进入限行区域。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新能源汽车[含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公交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外埠机动车,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车和学校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 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勘查、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道路养护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视频监控抓拍、交警流动执法车及民警路检路查、群众举报等方式,予以纠正和查处。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事宜另行通告。

来源:大河客户端

【责任编辑:魏山龙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联系方式

中国·河南·郑州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经北三路

电话:0371-86088516 (广告)

联系信箱:news100@henan100.com

邮编:450016

河南一百度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