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淇县朝歌街道西街村村委会主任杜文清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4年村委换届过程中,杜文清擅自决定给包括他本人在内的7名村干部违规发放误工补贴共计8400元。2019年11月,杜文清受到诫勉谈话处理,7人违规领取的误工补贴已退到村集体三资中心账户。

二、淇滨区人民法院员额制法官常伟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收受购物卡等问题。

2013年,常伟在任淇滨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期间,接受案件当事人张某两次宴请并收受2000元饭店消费卡;2014年春节前,收受张某1000元超市购物卡。2019年9月,常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三、鹤山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代慧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4年4月,时任鹤山区安监局副局长代慧明在操办其子婚庆事宜时,通知管理服务对象焦某某参加婚宴,并收取礼金5000元。2019年11月,代慧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四、开发区海河路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市政用车管理队原队长李拥军、科员王树堂私车公养问题。

2018年以来,李拥军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车加油共计4825.97元;王树堂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给私车加油共计829.22元。2019年7月,李拥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免去市政用车管理队队长职务,王树堂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人的违纪资金已主动上交。

以上通报案例深刻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四风”问题仍不容忽视,必须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不断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吸取教训,时刻保持警惕,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上率下,严于律己,带头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作风建设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守重要时间节点,精心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围绕关键部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快查严处并通报曝光,驰而不息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不断净化节日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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