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邵可强文受访者供图

2020年1月1日,我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开始执行新的标准和计费方式,即按照车辆实际行驶路径计费。郑州市民刘先生当天驾车从郑州往返洛阳办事,相同的路程,来往的通行费竟然差别近30元。新的计费标准下,相同路程费用为何差别这么大?

车主反映:相同里程高速收费差近30元

据刘先生介绍,1月1日上午他和朋友从郑州去洛阳走亲戚,驾驶的豫A牌小轿车没有安装ETC,从郑州柳林高速口上站,沿连霍高速向西转二广高速至洛阳瀍河站下站,使用手机云闪付交纳了51.83元的过路费。当天下午返回时,刘先生选择同样的路线,从二广高速洛阳瀍河站上站,沿二广高速转连霍高速向东至郑州柳林站下站,交费时,收费员收取通行费81元。

“同样的路程,来回的过路费差了快30元(29.17元),感觉不可思议啊!”刘先生当场提出了质疑,收费人员回复说,“今天起,高速计费发生变化,按照车辆实际行驶路径收费,存在差异很正常”。

同样的路程,新计费系统收费差别竟有这么大?刘先生对于收费员现场的解释不认同,但考虑到回市区还有事情处理,再加上当时下站车辆排队较多担心造成拥堵,刘先生只得交费离去。

我省高速公路执行怎样的收费标准?

据了解,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我省高速公路按实际路径计费,ETC车辆在高速公路门架分段计费扣费,MTC(公路半自动车道收费系统)车辆在门架分段计费,出口交费。

以刘先生车辆经连霍高速柳林收费站驶入,二广高速瀍河收费站驶出为例:计算方式是,以车辆实际行驶的高速公路计算通行费,也就是说车辆走哪条高速公路、经过几座桥、几条隧道,按实际走的路交纳通行费,即实际路径收费。

此外,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通行费由系统自动精确到分收取;经混合车道领取CPC卡(高速公路复合通行卡)通行的车辆,通行费将由原来的5元、10元取整,调整为精确到元。刘先生的车未装ETC,只能领取CPC卡,且不能享受郑州绕城高速免费优惠政策。

同样高速路程为何出现收费差别

1月1日下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联系到柳林收费站的值班电话,接线人员解释说,当天是新计费系统施行的第一天,她们接到不止一起车主反映收费有问题的投诉,“多数是询问自己的通行费比以前少了,会不会被纳入信用名单等”。该工作人员说,车主如果遇到收费问题,当时应该在高速收费站口找工作人员解决。因为刘先生已经交费离开,她们也没有办法查询和解决。

随后,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将此事反映至交通部门,经过查询后得知,目前收费系统刚刚转换,刘先生遭遇的情况是计费出现了问题。我省的收费系统和全国是“一张网”,已经将此事上报,处理后可退费。

对于刘先生遇到的情况,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晏武说,针对新旧收费系统转换后,系统出现收费额度不准确,可能存在多收或少收的现象,广大车主可拨打95022投诉咨询电话。根据车主反映,他们将积极采取措施,第一时间在后台进行技术查证,对确实出现的个别多收通行费,将及时退还车主。同时,收费公路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站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针对运行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该中心将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予以解决,请广大车友理解支持。

此外,车主也可拨打本报热线96211或在大河客户端留言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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