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张鸿雁
很多人酒后驾车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更何况是白天,总认为不会被抓到。3月31日,记者从漯河市公安局阴阳赵分局交管巡防大队了解到,该大队民警近日接连查处了两起“酒驾”,两名驾驶员被查后都一脸惊讶。
3月23日下午2点,民警在S241省道五台山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形迹可疑,立即上前将其拦截并例行检查。经查,驾驶员李某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2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依照相关规定,大队对李某某处以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同一时间段,一辆黑色大众轿车,也被执勤民警截停检查。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车司机吴某某已达到醉驾标准。后经抽血化验,吴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5.7mg/100ml,属于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吴某某将被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