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鑫 通讯员 姜烽烜

4月2日,信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信阳市税务部门就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以及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向媒体进行了新闻发布。

发布会上,信阳市税务局法制科科长马晓东就税务部门如何帮助市场经营主体渡过困难时期,回答了记者提问。马晓东说,为了中小微企业顺利渡过困难期,信阳市税务部门新出台了6项优惠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减轻企业负担。

第一项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旅游景区管理)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允许其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这一政策自2020年1月1日实施,截止日期将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第二项是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我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

第三项是2020年2月-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4月,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类社会组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第四项是2020年2月-6月,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第五项是自2020年2月起,各统筹地区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可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不超过5个月。各地已出台的基本医疗保险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六项是疫情防控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性减免规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纳税人,可申报免缴2020年第一季度自用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申报2020年第一季度自用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等各类单位和个人,可申报2020年第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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