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秦先生加盟的“涮便利”火锅烧烤食材超市

5月22日,郑州市民秦先生致电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反映称,2019年7月,他加盟了“涮便利”火锅烧烤食材超市,作为河南涮便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涮便利公司”)成立之后的头三家加盟店,该公司承诺,“先行先试店”可免收加盟服务费。按照规定,涮便利加盟店可享受1.5公里范围区域保护。

但是,这几天,秦先生发现,距他家店约150米处,又新开了一家涮便利加盟店,且会员卡通用,这是咋回事?

△图片:秦先生的加盟授权书

反映:同样是都是加盟店,为啥不能享受1.5公里区域保护?

秦先生告诉记者,去年夏天,在一个朋友介绍下,他认识了涮便利公司的王先生,王先生正准备做“涮便利”连锁超市,建议他提前把加盟店开起来。当时,即将开业的一共有3家店,一个是自己开的直营店,一个是王先生亲戚开的加盟店,第三家就是他这个店。王先生承诺,作为该品牌的“先行先试者”,秦先生可以与另外两家店一样,享受免收加盟服务费的优惠。

不久,秦先生便在郑州博颂路与丰华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租下一个18平方米的店铺,在涮便利公司的指导下,对店面进行了装修,采购了涮便利公司联系的冷冻储藏设备,并从公司引进了首批火锅、烧烤食材。

“从去年的装修、铺货、促销宣传,我一共花了十几万。今年年初,又遇上新冠肺炎疫情,现在还没挣到啥钱。如今,涮便利知名度刚打开市场,生意也刚有点起色,公司就又在150米处新开了一家店。“秦先生说,公司在发放的加盟宣传册上提到,每三年为一个合同期限,区域保护1.5公里范围。总部严格控制区域门店数量,维护合作商利益。而涮便利公司150米内开了两家店,明显损害了他的利益。

一个月前,当秦先生得知距自家店150米处,又一家涮便利店即将开业时,他立即给公司打电话,公司负责人王先生却表示,加盟店每年都要向公司交纳2万元加盟服务费,秦先生没给公司交加盟服务费,不享受区域保护政策。另外,这是公司发展战略的调整,而这一保护政策也是在与秦先生开店之后制定的,秦先生不能享受。

△图片:距秦先生的“涮便利”超市约150米处又新开了一家

回应:只授权对方使用品牌,其他权益并不享受

记者在秦先生店内,见到了涮便利公司对外的宣传册,其中确实明确注明了1.5公里为保护区域。其中,秦先生的授权书显示,涮便利的注册证号为29383667,授权秦先生在郑州金水区大河春天A区10号楼步行街4号商铺,从2019年7月9日至2022年7月9日(期限三年)经营“涮便利火锅烧烤食材。公司盖的公章为河南溢贝尔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溢贝尔公司)。

秦先生解释,溢贝尔公司与涮便利公司背后是一个老板,去年7月,涮便利公司尚在筹备阶段,因此,签的协议为溢贝尔公司。不过,每次店内配送的食材清单上,均显示有“涮便利总部”等字样。

记者也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涮便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虽为王素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但公司监事为王记清。而王记清同时也是溢贝尔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公司监事。

“我也获得了公司的授权书。当初,‘涮便利’刚开始,还没名气,我先把店开起来了,把品牌做起来了,做了很多宣传。如今,名气在这一带打出来了,新店却不吭声开起来了,并且比我家店更大、种类更全,和我家的会员卡还通用。这不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吗?公司不能‘兔死狗烹’,不讲诚信,不顾我的利益吧?”秦先生认为,既然公司已承诺免收加盟服务费,且授权他开店,便应该和正常加盟店一样,享受同等的扶持、保护政策。

为何距离如此近,又开一家加盟店?涮便利公司负责人王先生在受访时表示,这是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发展战略定位决定的。“很多品牌加盟店,也出现过类似情况。这也是为了阻击其他品牌同行竞争的策略。”

王先生说,公司确实没让秦先生交纳加盟服务费,就授权其加盟“涮便利”了,但只是授权其使用这个品牌,其他的权益并不享受。因为,秦先生并未交纳加盟服务费,公司也从未与秦先生签订过任何加盟合同。“他(秦先生)店面的装修,全是自己搞的;包括食材,也是通过自己渠道买的。他一直也没服从我们的统一管理。我们在哪儿开加盟店,是公司的自由,没必要和他商量吧?”

△图片:秦先生店内的发货单

说法:此种情况类似于促销或特价品,不能因此不让享受其他服务

对涮便利公司负责人王先生所说的合同一事,秦先生承认,当初,公司确实没与他签订加盟合同,“当时对方说,我们是都三家,可以不收加盟服务费,也不用签加盟合同。”但是,店面的装修、以及铺货途径等,均是按涮便利提供的方案和途径来走的。同时,秦先生专门向记者提供了他装修时与涮便利工作人员联系的聊天、转账等记录,以及溢贝尔火锅食材发货单,其中部分发货单上写着“涮便利总部”等字样。

“即使是公司为阻击其他同行品牌的竞争,这么近的距离新开一家店,最起码和我说一声吧?即使要开店,我自己开不行吗?为啥要不吭声让别人把店开起来了?”秦先生生气地说。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在秦先生的店内发现,该店一共18平方米,而店东侧的丰华路向南约150米处,一家同样装修风格的涮便利店已开业,因开业时推出了促销、优惠活动,店门口排起了长队。

对于店门口150米处,另有一家“涮便利”加盟店,这家新开业的涮便利店负责人表示,店的选址是公司定的,在此之前,她也不清楚150米处便有一家“涮便利”。而她也是最近才知道的。“其他情况,我也不清楚,有啥问题,你问公司总部吧。”当记者进一步采访时,该负责人不愿接受采访。

△图片:宣传册上的区域保护政策

对此,河南中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鹏辉认为,若秦先生有确凿证据证明,当时“涮便利”公司承诺包括他家店在内的头三家加盟店,不收任何加盟服务费,即使是加盟保护政策是在秦先生开店之后出台的,也应一视同仁,可享受到与其他加盟店一样的待遇。“这实际上是涮便利公司在前期的一项促销或特价产品,不能因为是促销产品,就不能享受同等的服务!”若区别对待了,则是对之前加盟商利益的损害,而秦先生也有权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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