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田育臣

连日来,巩义市多位商户致电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反映称,他们租了巩义市博物馆的门面房做生意,按照巩义市统一政策,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均实行房租“两免三减”。附近包括一家公园管理处在内的多个国有企业门面房房租都减免了3个半月,但该博物馆的门面房却一直不给商户减免。这到底是咋回事?

反映丨政府要求“两免三减”,这家博物馆门面房为啥不减免?

巩义市民刘先生说,他在巩义市博物馆一侧租了一间34平方米的门面房,做了点小生意。该博物馆大门两侧一共有27间门面房,面积大小相同,均是34平方米,上层为临街门面,下层为地下室做仓储用房。每年租金1.7万元。

从2002年开始,刘先生就一直在这里做生意。当时,房租一直由巩义市博物馆在收取房租。但是,2008年起,该门面房由巩义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巩义一建公司”)开始征收,“后来,我们才知道,这些门面房由巩义市博物馆统一承租给了巩义一建公司,一共签协议租了20年。”

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刘先生的门面房一直到三四月份才开门,并且也没啥生意。不过,让刘先生高兴的是,今年2月底,巩义市为促进经济发展,专门印发了《巩义市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该通知专门要求,为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对承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实行房租“两免三减”政策,免收2、3月份房租,4、5、6月份房租减半;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但是,刘先生盼了3个月,却等来了一个坏消息:他的门面房房租不减。更让他不解的是,距离自家门面房不远的宋陵公园,也有自己的门面房,宋陵公园管理处在一个多月前,就向租户减免了一共3个半月的租金,为啥巩义市博物馆的门面房就不免?“同样是租户,租的也一样是国有企业的门面房,待遇咋就这么不一样呢?”

回应丨20年使用权已归“一建公司”,应由其为租户减免

刘先生算了一笔账:每个门面房一年1.7万元的租金,若按照“两免三减”政策,每户可以免3个半月的房租,也就是一共将近5000元。而27家商户一共也就是13万多元。“5000元,相当于我两个月的工资了,现在生意不好做,也是个不小的数目啊。”

既然有政策,巩义市博物馆为啥不执行“两免三减”呢?巩义市博物馆工作人员表示,2008年,由于该博物馆上级主管部门巩义市文广新局新建办公大楼,欠下巩义一建公司工程款,当时,为了抵偿这部分工程款,巩义市文广新局用该博物馆的27间门面房约20年的租赁权,抵给了巩义一建公司。因此,从2008年至2028年,这些门面房一直将由巩义一建公司管理收取租金。“这个协议虽是巩义市博物馆和巩义一建公司签署的,但巩义市财政局、巩义市文广新局均盖了公章,协议上专门提到,巩义一建公司在经营期间,所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均有该公司自己负担,巩义市博物馆不负任何责任。”该工作人员认为,受疫情影响,若减免房租,也应该由巩义一建公司来给租户减免,不该由该博物馆来承担。

6月4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巩义市文广新局相关部门拿到了这份2008年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该合同显示,巩义市博物馆临杜甫路门面房系巩义市文化局自筹资金于1997年建成,共27间,每间34平方米。由于机构变更,文物局与文化局分设,致使巩义一建公司为巩义市文化(文物)局新建位于永新路的办公楼所欠基建款无法偿还。因此,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巩义市博物馆门面房租赁给乙方,所收租金用于巩义市新文化局办公楼基建欠款。

其中,该协议提到,27间门面房中,20间租期为20年,7间租期为19年。该协议中也注明:巩义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所造成的的一切经济纠纷,均有该公司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巩义市文广新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宋陵公园管理处的门面房因不存在使用权转让的问题,因此按照政策,由收益方宋陵公园管理处为租户减免3个半月房租。但如今刘先生提及的27间门面房,使用权和收益权全在巩义一建公司,因此,建议他们向巩义一建公司申请相关费用的减免。

建议丨任何一方独立承担都不合理,市场主体之间共同分担

“我们的工资和所有支出费用,全是由财政拨付,我们单位自己又没这笔钱,我们也想让租户减少点损失,但我们也没啥办法啊?”巩义市博物馆上述工作人员表示,2008年双方签订协议时,巩义市博物馆以当时的房租租金折算抵扣给巩义一建公司,而12年中,巩义一建公司收取的房租也涨了好几次,“这么多年,博物馆没收到过一分钱的房租,房租涨价好几次,巩义一建公司把钱赚了,本该公司给租户减免房租,却一直让租户找我们,这是什么道理啊!”

巩义一建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采访时称,这几天,商户们提出要求减免相关费用的诉求后,他也前往巩义市博物馆、市文广新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希望能按照政府政策,申请为商户减免房租,一直未果。其中,作为租赁的一方,该公司也找了巩义市财政局,申请以公司名义申请政策减免,但对方给的答复是,该公司属于民营企业,公司的相关情况不符合减免政策,财政方面无法减免。

不过,考虑到疫情的影响,该公司也决定,公司单方面对租户减免1个半月的房租。同时,他们仍在与巩义市博物馆及其主管单位巩义市文广新局进行交涉,但一直交涉未果。“今年6月,新一年度的房租也该交了。鉴于当前的实际情况,我们公司决定对下一年度(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的房租,暂行收取9个月,剩余1个半月的房租,待租赁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收取。”巩义一建公司上述负责人表示,毕竟这27间门面房的产权属于巩义市博物馆,若申请不到资金,巩义市博物馆能否将这些门面房的租期延长几个月?

对此,河南大周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博士王军权表示,27间门面房的所有权虽属于国有资本,但20年的使用权和收益权都归巩义一建公司所有。虽政府部门有政策,但无法约束民营企业。今年的疫情,属于一种不可抗力,因此,租户的损失应在市场主体之间合理分担。任何一种让单方面独立承担,都是不合理的。他认为,从司法实践来看,租户提到的3个半月租金,应由租户和巩义一建公司共同来承担为宜。

对于巩义一建公司提出的“博物馆延长门面房使用权期限”的建议,王军权认为,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2008年,巩义一建公司相当于一次性交纳了“20年的租金”,才拿到了租赁合同,而法律是无法预见未来社会现实的,如今疫情发生,再倒推过来,让巩义市博物馆延长门面房的使用权期限,这是法律无法支持的。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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