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于扬 实习生 郭磊

7月2日,记者从周口市依法加强中心城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专项指挥部获悉,为着力打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周口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在中心城区依法重点查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非法生产、销售、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等行为。

该公告称,机动三轮、四轮车禁行区域和禁行路段为开元大道以北、武盛大道以西、太清路以南、龙源路以东(不含以上道路)。电动三轮、四轮车禁行区域和禁行路段为川汇区建设路、交通路、七一路(东至大庆路,西至汉阳路),中州路、八一路(北至建设路,南至交通路);淮阳区清风路(东至龙都大道,西至羲皇大道);市经济开发区莲花路(东至工农路,西至汉阳路);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庆丰街(东至周口大道,西至大庆路)等8条路段,打造文明示范街道,在禁行时段,禁止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待经验成熟后,在中心城区逐步推广。

另外,禁行时段为机动三轮、四轮车全天禁行,电动三轮、四轮车早7:00至晚7:00禁行。

该公告表示,本次治理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是指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使用电力或内燃机装置驱动的车辆。同时,从事邮政、快递、环卫等工作的电动三轮、四轮车,残疾人(下肢残疾)助力车,经主管部门统一登记、统一标识、统一编号后,暂不受以上禁行区域和路段限制。

根据工作安排,周口市中心城区电(机)动三轮、四轮集中整治分为四个阶段:

1.2020年7月2日至7月31日为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阶段。7月2日至7月15日,发布《周口市依法加强中心城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联系电话:0394—8270688,电子邮箱:zksyfglslc@163.com。7月16日至7月31日,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周口市依法加强中心城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必要性。同时,各区、管委会组织人员登门入户,对辖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统计,登记造册。

2.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为教育引导、劝导警告阶段,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联合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共同实施,对在禁行区域和路段驾驶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的车主进行教育,劝导驶出禁行区域和路段,签订保证书。对屡次闯禁行的,进行警告。

3.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整治、依法处置阶段。各区政府、管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落实依法加强中心城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各项措施,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违法违规销售、上路行驶的,依法查处。

4.2021年1月1日以后为巩固成果、长效管理阶段。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公安、交通、城管、教育体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认真总结电(机)动三轮、四轮车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长效机制,防止非法营运现象反弹,全面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秩序和市场营运秩序,为中心城区全面取缔电(机)动三轮、四轮车打好基础。

【责任编辑:孙晓艳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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