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当前,农村地区农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突出,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当前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实际,经市公安局研究,决定从7月1日起至2020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集中专项行动。

具体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底。

二、整治对象

农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

三、整治措施

(一)开展大排查,澄清底数。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发挥基层村组织、农村交管“两站两员”以及农村派出所“一村一警”作用,全面排查辖区农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底数。同时,引导未登记注册的农用三轮车进行登记注册、未检验的进行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履行报废手续。

(二)开展大整治,消除隐患。常态组成执法小分队,深入乡村,加大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查处的违法行为用足法律手段,一律依法上限处理到位,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该吊销的吊销、该报废的强制报废,未购买保险的依法依规一律扣留机动车、通知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交强险。

(三)开展大宣传,营造氛围。对“6.26”交通事故等典型案例通过各类形式进行曝光,教育农村群众重视交通安全,勿因事故伤害致贫返贫。充分发挥劝导员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通过农村大喇叭、小手拉大手和农村集会、传统节日、红白喜事及村规民约、民俗活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让广大农村群众在茶余饭后、随时随地感受到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四)落实责任制,常态长效。依托“一村一警”和农村劝导站,建立农用三轮车管理长效机制,农用三轮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每年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新入户农用三轮车一律购买交强险。对农用三轮车违法行为的查处要形成常态化机制,抓在日常、重在平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隐患风险反弹。对发生严重道路交通事故的,经过调查认定责任后,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和党纪政纪责任。

“交通安全,人命关天”;“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平安出行每一步,关爱生命每一天,交通安全记心间,幸福生活比蜜甜!广大农村交通参与者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文明意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违法开车、不开违法车、不坐违法车,主动劝导或举报身边的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2020年7月1日

【责任编辑:朱婉倩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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