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这个县主城区将限行

发布时间:2020-08-04 11:34:29来源: 大河客户端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8月4日从渑池县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减少臭氧污染,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给广大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环境攻坚办要求,参照郑州、洛阳、三门峡等地做法,决定在我县主城区实行机动车限行交通管制。

据悉,这次限行时间自2020年8月6日0时起至2020年9月30日24时,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限行区域为渑池县城桥东路、丽景路与仰韶大街、会盟路交叉口以东,工字街(不含本条道路)、澧泉路与会盟路交叉口、韶山大道以西,韶州路以南,解放大街以北(除特别说明的以外,均含本条道路)。

具体限行的措施为,每日限两个车牌(含临牌)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外埠机动车进入上述限行区域的,按该限行规定执行。

除此外,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校车、公交车。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泥污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新能源汽车(含纯电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不受此限行措施限制。

交警提醒,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事宜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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