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是学生上下学的重要交通工具,承担着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的重大责任。9月28日,记者了解到,有人为了一己私利,置孩子们的安全于不顾,不仅使用“黑校车”超员上路,更为了贪图利益,竟找来没有驾驶证的七旬老人当起了司机。

9月25日16时许,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巡逻一中队中队民警,在九街镇左庄村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豫L082E*号小型普通客车见到执勤民警时突然减速停车,形迹十分可疑,这一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随即示意该车司机靠边接受检查。

果不其然,打开车门时,民警发现狭小的空间内挤着满满的一车孩子。见此情况,民警随即要求该车辆驾驶人,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行车证,并对车内人数进行清点,清点过程被全程录像。

经检查,该车辆无任何校车标志标识,也不属于专用校车,是一辆非法拉载学生的“黑校车”。经清点车内乘员,车内除驾驶人史某(男,72岁,舞阳县九街镇人,其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和一名幼儿园随车教师外,其余11人全部为左庄村小天使幼儿园学生。

随后,民警联系专用校车将11名幼儿安全接回,当场对驾驶人史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将非法黑校车进行暂扣,史某被民警带往舞阳县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驾驶员史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处10400元罚款。

舞阳交警也郑重提醒广大学生家长:“黑校车”无论是司机还是车辆性能都没有校车规范,出于安全考虑,请不要让自己的孩子乘坐不规范车辆上下学。也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只顾眼前利益而置交通法规于不顾,否则只能自食其果。

下步,舞阳交警还将进一步加强路面巡查力度,严查严处“黑校车”超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同时,也提示广大群众,对于“黑校车”的违法行为要积极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严打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

来源:大河客户端

【责任编辑:牛尚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联系方式

中国·河南·郑州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经北三路

电话:0371-86088516 (广告)

联系信箱:news100@henan100.com

邮编:450016

河南一百度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