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院主要做开发性应用研究,这几年在科技评价中论文不再是唯一的指标,更加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3月4日,省科学院科研外事处处长黄敬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日前,省科技厅联合教育厅印发出台了《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强化分类考核评价导向。对不同形式的科技项目(计划),强调要突出评价重点,落实分类评价要求;对不同类型的科研机构,强调要注重评估科研机构履行职责使命和宗旨目标的情况,及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

《方案》指出,建立与破除“唯论文”导向相适应的管理措施。明确了论文资助的条件、资助的篇幅数量以及程序规范,指出了禁止资助的范围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理措施,同时规定不允许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奖励奖金挂钩,并对相关单位的具体职责作出了说明。

《方案》在国家文件提出的“三类高质量论文”基础上,提出了我省科技期刊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同时对动态管理期刊目录和完善学术期刊预警机制方面进行了阐述。

“原来主要考核科研人员的论文数量,现在绩效考核更注重科研成果对企业和行业的贡献度,以此来引导和鼓励科研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解决企业和社会难题上。”黄敬洛介绍,这几年省科学院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省科学院(沁阳)科创园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为。

高校是理论研究的主阵地,方案提出的分类考核评价导向给高校科研人员松了绑,科学评价更加公平公正。“对于高校来说,破除‘唯论文’不是不看论文,而是不再以数量为主要考核指标,更强调了论文的高质量。”河南师范大学科技处工作人员介绍,分类评价后,理论研究为主的科研人员将注重考核论文的质量,成果转化类的科研人员注重考核科研成果对企业和社会的贡献度和转化率,软科学类的科研人员注重考核他们的研究成果对有关部门决策的帮助等等。

与国家文件相比,《方案》结合省情实际,在以下方面进行了创新。

一是结合科技部与我省正在开展的部省联动科技监督评估和诚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增加了关于省属高校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和落实分类评价有关举措的内容,包括学科和学校评估、职称(职务)评聘、绩效和聘期考核以及学位授予质量标准等方面。

二是对国家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调整。如在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方面,增加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院士及中原学者工作站等方面相关的内容;在省级科技人才方面,增加与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中原学者和省引才引智计划人才等方面相关的内容;在优化完善科技评价方式方面,增加了优化同行评议机制等内容。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刘晓波 尹江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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