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李岩文图

“我不想跟任何人作对,更不想跟单位和教育局作对,但我就想要一个经得起时间检验的说法,我相信法律,我相信公平正义!”3月31日下午,焦作市十七中教师姚燕燕参加完庭审之后,接受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采访时说。

当天上午,备受社会各方关注的姚燕燕因职称评定问题起诉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一事,在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姚燕燕的诉讼请求包括“确认被告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的教师申诉进行处理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等。

据姚燕燕介绍,此次庭审在上午9点左右开始,10点50分左右结束,持续不到两个小时,法官并未当庭宣布庭审结果。

她说,在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中,原被告两方围绕两个关键问题进行法庭辩论,一是本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案件,二是被告山阳区教育局是否对原告姚女士的申诉有回复责任。

山阳区教育局方面认为本案不属于行政诉讼范畴,应当被视作信访案件,因为姚女士在通过网络和书面形式对职称评定提出质疑时,教育局已经对此出具了相关信访意见,姚女士在书面回复中有签字,可证明其已收到回复。

此前,山阳区教育局曾于1月29日在其官方抖音号发布情况通报,表示姚女士于2020年12月10日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向教育局邮寄教师申诉书一份,因所申诉事项已于2020年11月4日、11月14日、11月21日三次向姚女士本人当面反馈,并于11月25日对外公布结果,针对姚女士反映的问题,教育局已对其进行过明确答复,按照相关规定,不予受理。教育局于2021年1月27日通过学校向姚女士做出书面未回复说明,但姚女士拒签。教育局收到申诉书的第31天,姚女士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教育局起诉至法院。

而姚燕燕则认为,教师针对教育申诉的途径有多种,信访只是渠道之一,她之前的信访行为与之后的诉讼并不冲突。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山阳区人民法院消息,该案将进行网络直播,相关媒体也进行了预报,该案将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全程直播,但最终的庭审网络直播并未进行。

庭审结束后,山阳区人民法院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通报。

该通报说,3月31日上午9时,该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姚燕燕诉被告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不履行处理教师申诉职责案,原告姚燕燕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及其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庭审,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将依法公正审理,择日判决。

然而,判决尚未下达,处分就在开庭之前2天被校方通报。

针对引发网络热传的焦作市第十七中学女教师姚燕燕通过网络诉求职称评定一事,焦作市第十七中学于3月29日发布情况通报,公开了对姚燕燕的相关处理情况。

该通报说,2020年10月份以来,姚燕燕因职称评定一事,在网上先后发布多条不实视频;2021年1月份,姚燕燕因调查反馈一事,将区教育局起诉至法院;2021年3月份,姚燕燕又因网络发贴一事,起诉区公安局。其行为不仅引起大量网络舆论,也牵涉了个人工作精力,严重影响了正常教学,所带班级成绩下滑明显,学生的心理和价值观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家长意见很大。

为避免进一步影响教学秩序,3月16日,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免去姚燕燕的七年级十九班班主任,同时,责令姚燕燕删除抖音视频中不实的言论,并写出深刻检查。

3月19日,学校党总支、领导班子、第二党支部先后对姚燕燕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鉴于姚燕燕在网络发布不实信息,对学校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一致同意提请山阳区教育局党组给予姚燕燕相应处分。

3月22日,学校党总支向区教育局党组提请《关于姚燕燕同志处分的建议》,责令姚燕燕停课配合调查。

姚燕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一直尊重相关方面的要求,在开庭之前一直沉默,并未发声,但她却不断接到相关方面的来电和各种传话,要求她认错或撤诉,但均被她拒绝。

对于此事,山阳区教育局于3月30日下午通过新媒体平台曾发消息称,会服从法院判决,如果败诉,教育局将迅速执行法庭判决,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如果胜诉,教育局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标准,进一步畅通诉求反映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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