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 何心悦)5月8日记者从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已对四起土地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开。

这四起案件分别为:

2021年2月初,洛阳市偃师市首阳山街道石桥村村民赵某某,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偃师市首阳山街道石桥村11.06亩土地建厂房,其中耕地9.42亩。

2020年8月,驻马店市某环保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驻马店市驿城区沙河店镇虎狼店村赵点庄西岗29.51亩土地建扶贫车间,全部为耕地。

2020年8月,南阳市宛城区盛源公路物资储备库,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南阳市示范区新店乡山东营村14.31亩土地建沥青厂,全部为耕地。

2018年,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助镇花西村村民谢某某,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助镇花西村48.3亩土地建众鑫停车场,全部为耕地。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四起土地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开,是为了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查处典型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记者获悉,“十四五”时期,河南省自然资源锚定省委提出的“四个强省、一个高地、一个家园”的发展目标,突出生态强省建设,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着力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着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改革。

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九项重点任务中,就强调用“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好耕地。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制度,从严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加强耕地动态监测,明确管制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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