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12日,洛阳市政府发布最新征地通告,拟征收洛龙区白马寺镇、龙门街道等6个(镇、街道)杨湾村等6个村集体农用地11.4237公顷(耕地1.6437公顷、园地6.9095公顷、林地0.5677公顷、农村道路0.0111公顷、坑塘水面2.2917公顷)、建设用地18.2498公顷、未利用地0.0151公顷,共计29.6886公顷(折合445.329亩),作为洛阳市2021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用地批准后拟作为交通运输、住宅项目用地。

其中,拟征收洛龙区白马寺镇杨湾村集体土地1.1838公顷,全部为耕地;

拟征收洛龙区龙门街道李屯村集体土地17.4246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拟征收洛龙区关林街道刘富村集体土地0.3288公顷,其中农用地0.2367公顷(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0.0921公顷;

拟征收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大西村集体土地0.016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拟征收洛龙区李楼镇城角村集体土地0.6904公顷,其中农用地0.6448公顷(耕地0.2232公顷、园地0.1591公顷、坑塘水面0.2625公顷)、建设用地0.0456公顷;

拟征收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龙门石窟街道龙门社区集体土地10.0445公顷,其中农用地9.3584公顷(园地6.7504公顷、林地0.5677公顷、农村道路0.0111公顷、坑塘水面2.0292公顷)、建设用地0.671公顷、未利用地0.0151公顷。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标准为108-195万元/公顷(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79.7-266.7万元/公顷,征地补偿总费用为6221.2442万元(其中征地补偿费用4092.5715万元、社会保障费用2128.6727万元)。

附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杨湾村水浇地、西至杨湾村水浇地、南至杨湾村水浇地、北至洛龙区界;

地块2:东至李屯村村庄、西至李屯村村庄、南至李屯村村庄、北至李屯村村庄;

地块3:东至李屯村道路、西至铁路用地、南至铁路用地、北至铁路用地;

地块4:东至刘富村村庄、西至刘富村村庄、南至刘富村水浇地、北至刘富村村庄;

地块5:东至大西村村庄、西至大西村村庄、南至大西村村庄、北至大西村村庄;

地块6:东至城角村道路、西至城角村村庄、南至二广高速公路用地界、北至城角村水浇地;

地块7:东至龙门社区用地界、西至龙门社区用地界、南至龙门社区用地界、北至龙门社区用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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