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受理一位九旬老人诉四个儿子赡养纠纷案,老人诉请判令四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自2021年6月1日起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支付赡养费,且今后医疗费由四个儿子平均分担。

自2021年2月份开始,作为被告之一的长子因得不到老人的房屋财产就开始不尽赡养义务,并拒绝赡养老人,造成老人轮流赡养无法继续,老人不得已暂住三女儿家。长子对老人不问、不看、不管,也不支付赡养费,老人有病住院也不支付医疗费。现在老人已经出院住在女儿家,相关费用也是由三女儿承担。

中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代表旁听庭审。经庭审查明,老人婚后共生育七个子女,四个儿子和三个女儿。由于老人年事已高,丈夫已去世,缺乏独立生活能力,2021年之前原告一直由四个儿子轮流赡养。

本案承办法官赵天才表示,道德和法律从来都不是对立的,法律归置了人性的底线,道德归置了良心的底线。希望老人老有所依,子女主动赡养老人,而非因赡养纠纷对簿公堂。很多时候子女只是给付老人赡养费而忽略了老人的精神感受,但其实法律上对于老人的赡养不仅仅只是支付赡养费,更多要求精神上的陪伴和慰藉,真正实现“老有所养、安享太平”。(牟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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