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7日11:30,内蒙古额济纳旗接到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告知函》,称赴陕西旅游人员闫某、姜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2人曾于10月13日自驾前往额济纳旗旅游。收到此信息后,经过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2人于10月11日自驾进入额济纳旗,核实信息后立即组织召开中心专家组会议,随之在额济纳旗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工作。

经诊疗专家组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确认5人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具体通告内容如下:

(总台记者 刘晓波 宝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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