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整合创新资源,聚集创新要素,催生创新动能,激发创新活力,高质量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大力推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新兴区域经济中心建设,日前,南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南阳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清单 》。

《清单》围绕支持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产业创新主体培育、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产业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支持产业科技人才团队建设六方面提出16条具体措施。

其中包括,设立南阳市科技创新发展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首期 2亿元,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募集、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的 方式,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研平台建设、科技领 军人才创业项目、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等。

实施企业科技创新贷款贴息。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不低 于2亿元,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 转移转化等贷款贴息,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500万元。

对新引进的两院院士、外籍院士等国内外顶尖人才(团队) 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形式来南阳市转化科技成果投资创业 的,采取“启动资金+基金投资”形式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

详情如下:

一、 支持产业关键技术攻关

1.实施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围绕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每年实 施市级重大科技专项10项,大力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联合开发对主导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关键核心技术,对 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每项支持最高100万元。

2.实行“揭榜挂帅”制度。针对主导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 求,实施“揭榜挂帅”制度,单个项目按照研发费用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加快突破一批前沿引领技术和“卡脖子”关 键核心技术,带动产业链向价值链高端攀升。

3.设立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专项。围绕主导产业战略需求, 设立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专项,市财政每年安排经费300万元, 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研发为重点,组织市级基础与 前沿技术研究项目30项以上,着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二、 支持产业创新主体培育

4.支持创新引领型企业培育。对首次认定的省创新型龙头企 业、瞪羚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雏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 业、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的补助; 对整体迁入南阳的市外高新技术企业,经确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后,根据企业规模给予一次性最高150万元补助。

5.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将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作为申请各 类项目、后补助资金、研发平台的基本条件,对年研发投入占销 售收入3% (含)以上企业的自有资金研发投入部分,依据上年 度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数额,对增量部分给予5%,最高500万元的补助。完善科技创新券制度,对科技型中小备案企 业兑现最高3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严格落实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 财政补助政策,补助资金在省级财政负担的基础上,剩余部分按 财政体制由市、县(市、区)分级负担。

三、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

6.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知 名科研院所、高校在南阳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等其它高能级创新平 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市外新型研发机 构在南阳设立分支机构。对获得省科技厅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 在组建期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助,验收合格后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7.支持研究开发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和省高能级科技 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和30 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 创新战略联盟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 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由所在县 (市、区)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补助。

8.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科 技园区,分别给予建设运营单位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的补助;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 建设运营单位一次性50万元和1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 级、省级星创天地,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20万元、5万元的 补助。持续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大 赛奖项的项目单位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 性补助。

9.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可持 续发展议程示范区,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100万元和30万元 的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绿色技术 创新示范基地、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高等学校学科 创新引智基地、智慧+科技示范基地,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 50万元和1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引智成果示范推 广基地,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10万元、5万元的补助。

四、支持产业科技成果转化

10.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大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支持力度。对获得国家、省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单位分别按照1: 3和 1: 1的比例给予补助;对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接市内企业 研发项目并成功实现产业化的,按照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补 助,承接单位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对引进转化市外技术成果 的企业,按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对提供和使 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单位,分别按年度实际收取或支付费用的 2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每年最高补助10万元。

11.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 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30万元、20万 元、10万元的补助;对促成技术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的技术转移 机构,按照技术合同交易额的0.5 %给予财政补助,同一机构每 年最高补助30万元;对技术合同登记站按技术成交额给予最高 0.5%。的财政补助,同一项目多次转让不重复补助,每个单位每年 最高补助30万元。

五、支持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12.设立南阳市科技创新发展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首期 2亿元,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募集、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的 方式,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研平台建设、科技领 军人才创业项目、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等。

13.实施企业科技创新贷款贴息。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不低 于2亿元,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 转移转化等贷款贴息,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500万元。

六、支持产业科技人才团队建设

14.积极引进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围绕主导产业转型升级, 大力引进高层次的院士人才团队,以“院士+”为引擎发展“院 士经济”,对新认定的院士工作站给予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补 助;对新引进的两院院士、外籍院士等国内外顶尖人才(团队) 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形式来南阳市转化科技成果投资创业 的,采取“启动资金+基金投资”形式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

15.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建设。以主导产业科技需求为导向, 大力引进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市外人才 (团队)给予每个至少100万元的经费支持;积极培育市级产业 创新科技人才(团队),对新培育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给予 每个5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在市外建立研发机 构,就地吸纳科技创新人才和高端研发机构的,给予10万元的经 费支持。

16.支持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乡村科技振兴,设 立科技特派员专项,对市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科技特派员每年 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1.5万元的工作经费。

【责任编辑:牛尚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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