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了解到,漯河市城管局近日印发《漯河市城市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其规定了8项免罚事项,涉及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引发众多商户热议,纷纷为该局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举措点赞。

据悉,《清单》指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签署承诺书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当事人拒不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另附漯河市城市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目录清单: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曹全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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