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黑龙江省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布信息:

1月20日,大庆市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例(肇州县),为安达市无症状感染者窦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经调查询问,现公布其行动轨迹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2,男,居住地:肇州县市场百老泉酒坊1号店。

1月7日7时50分,从居住地自驾到安达市;9时59分自驾到大庆市龙凤区游泳馆附近厂房百老泉库房短暂停留,返回肇州县居住地(15时左右达到)。

1月8日6时至13时51分,多次往返居住地与肇州消防大队西侧库房,曾到电业局道北百老泉酒坊2店;16时20分从肇州出发自驾去安达百老泉酒坊店(18时左右达到),随后到安达清饮斋铁锅炖二楼聚餐,22时左右到安达龙尊永利迪吧,之后返回安达锦华宾馆。

1月9日8时左右从安达自驾返回肇州,在肇州县消防大队西侧库房短暂停留,返回居住地后未外出。

1月10日,未外出。

1月11日12时11分,从肇州出发去安达市,13时30分左右到达,16时30左右到大庆市高新区阿斯兰小镇亲属家,未外出。

1月12日8时28分,从阿斯兰小镇自驾返回肇州县居住地,未外出。

1月13日13时左右,从居住地到肇州电业局道北百老泉酒坊2店短暂停留后返回,未外出。

1月14日12时左右到肇州县人民医院核酸采集点,随即返回居住地,未外出。

1月15日—18日,未外出。

1月19日15时30分左右到肇州县人民医院核酸采集点,随即返回居住地,未外出。

1月20日转至定点医院。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照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告》和《关于做好国内近期抵(返)庆人员防控措施的通告》的要求执行,如实报告个人行踪并积极配合流调工作,如出现刻意缓报、谎报、瞒报、漏报等不配合流调的行为,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总台央视记者 郭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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