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布最新通知:农村地区零售药店禁售发热类药品

1月20日,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郑州农村地区药品零售企业禁止销售治疗发热类药品的通知》,要求即日起,郑州农村地区药品零售企业禁止销售治疗发热类药品。

《通知》提到,自2021年1月20日起,郑州农村地区药品零售企业禁止销售治疗发热类药品。凡发现辖区农村地区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治疗发热类药品的,先期一律采取关闭经营场所应急措施,并报市局药化流通监管处;对于不落实的企业,市局会将其列为失信名单和重点飞检对象,属于连锁门店的,将对其连锁总部进行行政约谈。

同时,该《通知》与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加强郑州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治疗发热类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郑州市监防控(2021)2号)文件一并执行,有不一致的以该《通知》为准;停止执行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此前印发的《关于加强郑州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治疗发热类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全市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治疗发热类药品,必须对购买顾客实行实名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体温检测、所售药品名称、生产厂家、销售数量、批号等。各药品零售企业营业人员工作期间须佩戴口罩,并提示进店顾客佩戴口罩,对购买治疗发热类药品的顾客进行体温检测。

南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

1月12日上午10:00,宋某阳驾车到南阳市,与卧龙区4名、宛城区7名群众有过短暂接触。下午回到鲁山,被检测出IgM弱阳性。南阳市经过信息排查、调查走访,迅速掌握其活动轨迹,并依照防控方案将所接触的群众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目前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身体健康,无异常症状。

接省指挥部信息,陕西省安康市某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该确诊患者于1月13日乘坐K282次火车途经南召、南阳,同车厢有南阳市人员。经排查:涉及南阳市同车厢的密切接触者2人,次密接者4人,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目前均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安阳内黄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一则寻找密接者和同行人员的紧急通告

今有1名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于1月8日从安阳火车站乘坐安阳-濮阳黄色大巴车回内黄,其于2021年1月8日下午约14∶40分从安阳火车站发车,约16∶ 30分左右到达内黄县,老汽车站;16∶ 45 分在朝阳路与党校路交叉路口西北角农村信用社门口,乘坐内黄县和谐出租汽车,于17∶ 09分到达马上乡善宜阁村。为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内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通告如下∶

现急寻2021年1月8日14∶40分--16∶30分乘坐安阳-濮阳黄色大巴车豫E90001宇通牌 30座客车和2021年1月8日16∶ 45 分--17∶ 09 分乘坐内黄县和谐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豫 ET9078 起亚牌蓝色出租车的人员。请相关人员迅速与所在乡政府联系,或者与内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并第一时间居家隔离,等候防控通知。

大巴车信息∶ 内黄县通泰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车辆,豫 E90001宇通牌 30 座客车,车体颜色为黄色。

出租车信息∶ 内黄县和谐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豫 ET9078起亚牌蓝色出租车,途经朝阳路、颛顼大道、平安路、帝喾大道、 17∶ 09 分到达马上乡善宜阁村。

联系电话∶ 0372--3332789

内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河南省商务厅下发疫情防控通知:进口冷链食品要做好闭环管理

1月20日,记者从省商务厅了解到,该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商务部门和农产品市场、餐饮企业等相关单位从细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针对进口冷链食品,省商务厅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监管,督促农批、农贸(集贸)市场严格落实《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和应急处置方案。

农贸(集贸)市场要落实的疫情防控措施包括:要严格落实进口冷链商品进场必检制度;市场要成立进口商品管理专班,在市场外一定距离设立进口商品待检区;严格落实进口商品进销溯源机制,提前24小时报备;车辆进入后必须进行消杀,检测人员对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内包装、食品本体、车辆内壁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卸货并对每箱货物消杀;货物入库前再进行外包六面消杀,附“豫冷链”二维码后入库等。

此外,相关企业要认真记录采购人员、商品去向等信息,运用“豫冷链”系统做好出库记录,实现从供应链首站到消费环节最小包装的闭环追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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