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王峰

久未露面的吴秀波再次进入大众视野。

2月18日,据媒体报道,吴秀波被女友陈昱霖敲诈一案已于今年1月底宣判,被告人陈昱霖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人民币。

消息一出,人们挺唏嘘的,吴秀波主演的电影《情圣2》因丑闻下映,本人被娱乐圈封杀还是2019年初,如今已经两年过去了,有媒体报道,陈昱霖被羁押于朝阳区看守所两年多后,目前已经出狱。

回溯一下,2018年,陈昱霖公开了自己和吴秀波的恋爱关系,当时她透露自己和吴秀波已经在一起七年,这就意味着,吴秀波在这些年间一直在出轨,形象一时间轰然倒塌,事业也受到牵连,从一名炙手可热的演员迅速被公众封杀。随后这起事件又发生了反转,吴秀波状告陈昱霖,表示自己受到了陈昱霖的敲诈勒索,警方很快将其控制。有消息称陈昱霖向吴秀波索要了3700万分手费,但双方没有谈拢,所以陈昱霖就在网络上公布了她和吴秀波的关系。

有网友说了,吴秀波和陈昱霖是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的问题,怎么会触犯法律?有法律人士解析,关键因素在于其被认定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陈昱霖以曝光两人的非正当关系,毁掉吴秀波的事业为要挟,索要巨额分手费,吴秀波被迫转账,如果在证据齐全的情况下,当然可以告陈昱霖敲诈勒索。

这起事件属于很典型的娱乐圈私了未遂的事例,如果双方自愿履行协定的话,可能“吴秀波出轨”就成了大众饭后谈论的一个普通八卦了,但吴秀波和陈昱霖都往前走了一步,恰恰是这一步造成了犯罪。

也有人问了,如果恋爱中的一方要求签订“分手费”的合约,会享有法律效力吗?想多了,所谓的分手费协议并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因为《宪法》规定男女平等,《民法典》也有“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犯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规定”。当然,如果一方主动给也是被允许的,但“如果他不给,你不能要”。

这也许是吴秀波和陈昱霖之间的纠纷能够给普通群众最大的警示作用了。至于吴秀波能否走出丑闻,再次以演员的身份走进大众视野,这就是娱乐圈道德范畴的问题了,在某种程度上,吴秀波面对的困境比陈昱霖要大得多,他何时“出狱”?目前还是个谜。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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