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王新昌

5月20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河南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及跨省转移白名单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该方案,我省将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进一步提高我省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拓宽危险废物利用途径,促进危险废物高效循环利用;并通过实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及“黑名单”试点,简化危险废物跨省转 入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防范危险废物转移处置风险。

方案要求,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省内产生量大、利用技术成熟、资源化程度高的危险废物开展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促进危险废物资源化循环利用,降低企业成本, 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对跨省转入数量大、批次多、利用价值高的危险废物提出跨省转入“白名单”试点,简化危险废物跨省转入“白名单”审批流程,将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审批时限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提高审批效率;提出跨省转入“黑名单”试点,禁止部分危险废物的转入,降低运输、贮存和处置利用过程环境风险。

此外,对于未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或利用过程不满足《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所列豁免条件的危险废物,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行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即:一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另一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生产过程或者辅助生产过程的替代原料进行使用,该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即利用单位豁免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试点全省范围内同步推进,重点对产生量大、利用技术成熟、资源化程度高的危险废物开展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涉及的危险废物种类包括HW31 含铅废物、HW48 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两大类别。

针对危险废物跨省转入“黑名单”试点,省生态环境厅将结合我省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转入“黑名单”,主要是将运输、贮存过程环境风险大,利用价值低;以焚烧、干化、物化、填埋等处置方式处置;省内产生量大,遗留贮存量多,涉环境违法案件多;处理过程污染大,二次污染问题突出等危险废物纳入“黑名单”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对“黑名单”动态调整,严禁跨省转入。

需要提醒的是,各地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须在5月31日前反馈。可通过电话0371-66309253或邮箱hnsgtc2019@163.com向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反馈。

【责任编辑:孙晓艳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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