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潢川县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1月29日,我县在对返乡人员核酸检测时发现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李某某,男,系河北省保定市返乡人员,现住潢川县双柳树镇老街。

经报备,11月26日19:44,在保定市火车站乘坐K157(14车厢15号上铺),11月27日02:19抵达郑州市火车站,未下车转铺至10车厢16号上铺,06:44到达信阳火车站,后转乘K8324(1车厢46号硬座),09:54到达潢川县火车站,出站后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后点对点返回家中,按照居委会要求落实居家隔离管控。

11月27日落地检、28日社区上门采样结果均为阴性。

11月29日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复核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冯某某,女,系无症状感染者1的妻子,河北省保定市返乡人员,现住潢川县双柳树镇老街。

经报备,11月26日19:44,在保定市火车站乘坐K157(12车厢05号中铺),11月27日02:19抵达郑州市火车站,未下车转铺至15车厢22号下铺,06:44到达信阳火车站,后转乘K8324(1车厢15号硬座),09:54到达潢川县火车站,出站后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后点对点返回家中,按照居委会要求落实居家隔离管控。

11月27日落地检、28日社区上门采样结果均为阴性。

11月29日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复核为无症状感染者。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返乡人员增多,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健康安全,提醒全县广大居民:

1.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乘坐以上车辆的同乘人员,看到本通告后,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2.请所有返乡人员及家人,严格按照当前防疫有关要求,居家隔离期间本人及同住人员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配合村(社区)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村(社区)如实报告。

3.非必要不跨市县流动,近期确需返乡或出行的居民,要落实行前和返程“双报备”,提前通过“豫事办”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或电话等渠道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或酒店报备。返乡后要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分级管控等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潢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孙晓艳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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