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 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计划提到,优化产业布局和产能调控。严格执行电解铝产能置换政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电解铝产能。

新建和改扩建电解铝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主要用能设备须达到能效先进水平。

综合运用环保、节能、安全、技术、质量等手段,依法依规退出和处置电解铝落后低效产能,加快淘汰200kA以下预焙阳极铝电解槽。

产能退出项目须符合拆除动力装置、封存电解槽、限期拆除等要求。

合理调控铝锭等高耗能、低附加值产品出口。

积极支持电解铝企业扩大风电、光伏、水电、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应用,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既有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鼓励电解铝企业参与建设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微电网,探索应用铝电解虚拟储能及柔性调控技术,提高项目用电负荷调节匹配能力。

支持电解铝企业通过绿证绿电交易、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等方式,积极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

推动电解铝企业结合实际推广应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车船、铁路、水路等清洁低碳运输方式。到 2025 年,清洁运输比例达到70%左右,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比例达到 80%左右。

全文如下:

《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责任编辑:牛尚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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