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今年郑州中心城区及各县(区)中心建成区依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月17日,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治安部门了解到,从元月一日截止目前,郑州市共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16起,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136人,罚款79人,收缴烟花爆竹2965箱。

其中,2018年2月5日,新密市公安局在刘寨镇一村民家中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当场收缴烟花爆竹883余箱,价值6万余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新密市公安局对涉案的刘某行政拘留十日。2月5日,郑州市高新区公安分局配合省高速交警总队在连霍高速沟赵站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当场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078箱,价值127617元。驾驶员李某未经公安机关审批,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高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对驾驶员李某行政拘留五日。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一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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