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孙科/文 通讯员 郑晓慧

河南商报记者 王春胜 杨琨 图/视频

“520”由于谐音像“我爱你”,因此,在这天,许多人都会用各种方式向自己的另一半或者家人表达爱意,拥有一个难忘的经历。

对于家在云南的余女士来说,不久前的5月20日同样让她难忘。那一天,她亲手把自己1岁7个月大的女儿花花(化名),以5万元的价格,交到了另外一户人家手上……

【报案】

女子一大早报案,称自己1岁多的女儿走丢了

故事还要从5月21日一大早的一起报案讲起。

当天凌晨6点32分,郑州市公安局火车站分局指挥中心接到余某的求助,她称,自己1岁7个月的女儿花花,于5月20日晚上8点左右,在火车站西广场附近丢失了,希望民警能帮忙寻找。

“火车站附近交通发达,人流量密集,如果被‘坏人’抱走,超过24小时,后果不堪设想。”找回丢失儿童的黄金期很短,破案必须分秒必争。

据火车站公安分局案件侦办大队大队长宋文中介绍,他们随后立即组成侦办专班,兵分三路开展工作:视频研判组快速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路段的视频监控,确定孩子轨迹去向;现场走访组根据报案人提供的位置,在西广场展开走访调查,搜集相关线索;追踪拦截组到火车站及长途汽车中心站设立盘查卡点寻找,以免孩子被他人带离。同时,向市局110报备孩子的体貌特征,广泛收集线索。

【蹊跷】

视频里找不到孩子,孩子母亲谎话连篇

警方一方面严密调查此事,一方面却越发的感到事情似乎有些“离奇”。

“根据余某介绍,她是在火车站西广场下的车,出站后,把包裹存放到了附近,之后,带着女儿与朋友见面去了。再后来,又带着女儿回到了西广场。”宋文中说,余某称,回到西广场后,女儿走着走着说自己饿了,她就去买煎饼果子,在买吃的付钱的时候,孩子不见了。

“一般情况下,母亲发现孩子丢失了,应该是第一时间报警,余某为啥要等到第二天?”宋文中发出这样的疑问后,余某却说,自己太困了,找了个宾馆休息去了……

随着调查的深入,按照余某所说的路线,警方没有查看到任何她的视频信息,更不可思议的是,在翻看余某的手机时,她的支付宝里还有一个在5月20日晚上8点多的消费记录,消费记录显示,余某在经三路上吃了顿火锅。可余某报警时称,那个时候正是她在火车站西广场丢失孩子的时间。

【真相】

孩子母亲承认:自己将女儿以5万元价格卖掉

“难道这是个假警?”通过扩大侦查范围,民警很快发现,5月20日中午,余某的银行卡还收到一笔49900多元的转帐汇款。由于视频未发现线索,余某的说话又常常闪烁其词、语无伦次,于是,侦办民警便开始对余某展开审讯。

面对审讯,余某最终松口,她称,自己因为生活所迫,5月20日,以带孩子来郑州游玩为由,当天中午,在京广路郑州汽车客运总站,将孩子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

把女儿卖出后,余某为啥还会去报警?据民警介绍,余某的家人当天曾给她发微信,起初,余某说孩子与其在一起,但家人一直要求与孩子视频,余某又改口称,孩子丢了。在家人的要求下,余某这才报了警。

【解救】

警方设计引出买方,终将孩子解救

事情原委搞清楚了,可孩子仍未解救。

于是,办案民警让余某与买家联系,说自己后悔了,不想卖孩子了,看能否将孩子要回。几经沟通,买家同意把孩子送回,不过,需要支付6万元。

可5月20日余某收到5万元后,当天就购买了化妆品等物品,花去6000元,民警二话没说,自掏腰包,垫付了剩余的一万多元。

5月21日晚上6点50分,余某与买家在经三路与农科路交叉口附近见面,随即,警方将收买儿童的魏某海、李某军抓获,孩子被成功解救。

据了解,魏某海、李某军是一对夫妻,他们有两个儿子,一直想要一个女儿。

日前,花花已被自己的父亲接走。而犯罪嫌疑人余某、魏某海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事拘留。

【说法】

律师: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生母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卖掉,事件让人唏嘘。

据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介绍,生母将女儿出卖获利5万元的行为,主观上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的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的规定,生母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而收买被拐卖儿童的买家,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买家的收买行为,成立收买被拐卖儿童罪。

“拐卖儿童罪的认定是比较严重的,法律界定在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火车站公安分局副局长侯振平表示。

【责任编辑:张怡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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