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民政局获悉,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从今年7月1日开始,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

此外,该《通知》规定,郑州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执行。

新调整的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1340元;郑州市内各区(市辖六区及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人均耕地0.3亩以下的,其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核定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1340元,人均耕地0.3亩(含0.3亩)以上的,其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70%核定,每人每年不低于7938元;六县(市)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7740元。

据了解,今年省民政厅将城乡低保金和特困人员供养金发放列为全省重点民生实事。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统计工作,并提前将人员名单和发放金额报同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金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记者 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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