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摔下来的乘客坐在路边

郑州大街上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拉客已经司空见惯,然而,“摩的”拉客属于非法营运,在郑州是被禁止的。

7月9日,为配合郑州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行动,维护郑州主干道金水路的交通秩序,上午10时许,交警和交运委执法人员在紫荆山立交下联合执法。其间,一名年轻男子骑着大型踏板电动车载着一名中年男子和女子。交警示意其停下,摩的司机知道自己将被查后,不仅没有停下,反而加速由南向东转弯。由于转弯太急,车辆失去平衡,摩的上的中年男子和女子从车上摔在地上。男子大腿被擦伤,坐在地上迟迟未动。随后,交警将其搀到一旁,让他坐在椅子上。

经查证,中年男子和女子是该辆摩的的乘客,摩的司机属非法营运。交警将摩的暂扣,并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随后将车辆移交给交运委处理。

由于摩的司机的行为导致中年男子摔伤,现场两人经沟通签了赔偿协议,摩的司机向男子赔偿1000元。

随后,还有数辆非法营运电动车被查。记者了解到,不少摩的司机知道可能被交警查到,因此,会先和乘客打好招呼,“如果交警问起来,就说是朋友或老乡”。

郑州交警一大队六中队中队长张福志说,对于这类车辆,交警按照规定会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50元以下罚款,并进行“三教育一采集”,非法营运方面,交警调查取证后会将车辆暂扣并移交给交运委处理。

交警在执法时,市民张女士说,“我从来不坐摩的,它们跑得太快了,有的还闯红灯,太危险,简直是‘马路杀手’”。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彭飞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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