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就养老机构歧视、虐待、遗弃老年人的,最高可处罚20万。

在保障老年人权益方面,养老机构责任重大。歧视老人、虐待老人更是为人所不齿。为此,条例对就养老机构的动作划定一个“黑名单”,包括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擅自终止养老服务、利用养老机构场地开展无关活动、虐待、遗弃老人等。

如果养老机构有上述行为咋办?条例规定,先由民政部门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记者了解到,二审稿中,情节严重最处罚上限是三万元。从三万修改为二十万,处罚力度加大。

仅仅罚钱就是最严惩罚了?当然不。条例规定,侮辱、诽谤老年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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