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客户端持续关注的郑州市怡丰森林湖小区一栋别墅的业主违法加盖,引发四邻担忧一事有了新进展。在执法部门多次责令,违建业主拒不自行拆除的情况下,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在履行了相关程序后,于8月初下达了强制拆除的文书。8月18日,大河路办事处组织工作人员,对违建部分进行了强制拆除。

事件回顾:别墅违法加盖,置禁令于不顾

这处违法加盖的别墅,位于郑州市惠济区怡丰森林湖小区2期的46号楼上。在此前的报道中,住在楼下的业主黄女士向大河报反映说,楼上的住户将露台拆掉,盖成房间,而且还盖了两层,加盖的房屋正在自己家的入户门上方,下面的墙体又不是承重墙,让她非常担心(详见本报6月5日AI·09版《一户加盖两层四邻六神不安》)。

黄女士向有关部门反映后,惠济区执法局于5月29日向加盖业主下达了《停止建设通知书》和《自行拆除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然而在责令通知下达之后,加盖业主仍不顾禁令,继续加盖。对此,办事处和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均表示,该别墅的加盖部分已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正在走强制拆除的程序(详见本报7月18日AII·05版《停工通知已下达,违建还在网上“蹿”》)。

现场目击:拆除冒雨进行,三日内可拆完

8月18日上午8时30分许,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惠济区大河路办事处、怡丰社区以及小区物业公司的二十多名工作人员,还有专门雇请的拆迁工人都冒雨来到现场,依法对加盖的违建部份进行强制拆除。

记者获得的一份《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拆除违法建设的决定》的文件上写道:2018年4月,涉事业主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房屋南侧封闭房屋南侧露台,并建设1层砖混结构房屋1处,上述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第(五)项之规定,该违法建设属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情形。2018年5月24日,本机关依法对涉事业主下达了《暂停施工通知书》,要求其暂停施工,接受调查;2018年5月29日,依法对建设人下达了《停止建设通知书》、《自行拆除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施工、自行拆除。鉴于建设人至今拒不停止建设、自行拆除,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并经市政府一次性责成,现决定对上述违法建设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大河路办事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他们在接到区政府转来的执法局的强制拆除文书后,就立即开始准备相关工作,并雇请了专门的拆迁队,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8月18日上午,拆除工作开始后,该处违建业主试图锁上屋门抗拒执法,但最终未能阻止拆除的进行。因为违建部分情况特殊,难以使用大型机械,现场工人只得徒手使用工具进行拆除,再加上雨势较大,拆除进度缓慢。8月20日上午,记者再次去往现场时,看到拆除工作仍在进行中,加盖的建筑大部分已被拆除,现场工人表示,预计再有半天就能全部拆完。大河路办事处查违办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在拆除工作结束后,他们会加强巡查,以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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