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建筑企业纳入信用管理 评价结果与“钱景”挂钩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蔡君彦

设立基准分60分,及时报送优良信息加分,不良信息扣分,进行信用综合评价……记者2月26日从郑州市城乡建设局了解到,随着新修订的《郑州市建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郑州市所有建筑企业都纳入信用管理,填补了郑州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的制度空白。

据介绍,目前,郑州市建筑企业超过5000家,外地进郑企业近千家,从业人员约60万人,今年四月初要完成上一年度的信用评价工作。

《办法》指出,建筑企业的工程业绩、纳税信息、获得相关奖项的信息、受表彰信息以及响应政府号召、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举办或参加公益活动的信息等,都是优良信息;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书或仲裁判决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息、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投诉举报经查实的认定文书或文件等,属于不良信息。

信用评价结果关乎在业界的声誉,更关乎“钱景”——依据该《办法》,工程发包单位应当依据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应将信用信息评价结果作为市场准入、创优评先、动态监管的重要依据,并对AAA、AA、A、B四个等级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比如,在市场准入方面,AAA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等事项中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对B级企业实施建筑市场和行业限入措施,严格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

【责任编辑:张怡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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