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晚,记者从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郑州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将由橙色升级为红色。

根据空气质量会商结果,郑州市在12月19日晚至12月25日晚间,扩散差,空气污染将达到重度污染级别,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2019〕22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2月19日0时将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调整为Ⅰ级响应。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防护:全市中小学停止体育课、课间操

Ⅰ级响应下,建议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减排:全市工地停工,这些企业停止露天作业

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红色预警停限产措施,郑州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经市政府批准豁免的除外)。豁免及未纳入管控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较预警前不得上升。应急响应期间处于停炉状态的工业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炉。

扬尘源减排上,全市工地停止施工(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除外)。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移动源减排上,全市停止渣土、水泥罐车、建筑物料运输 (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除外)。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经批准的允许红色预警响应期间可以正常生产、施工的企业、工地除外)。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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