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林冲 通讯员 张斌 张金瑞

“小弟”偷车得手后,“二当家”把车骑到安全场所并择机运回店里,“大当家”对赃车改装、翻修后按新车出售。可能很少有人会想到,郑州管城区一家品牌电动车售后服务站在提供售后服务的同时,两名运营者竟然还干着这样的生意。12月25日下午,这两名运营者和负责偷车的“小弟”一起,被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关掉门店运营售后站,店主竟是为了卖赃车获利

今年7月8日,分别经营着自家电动车销售店的丁某某和刘某某,一起到郑东新区某居民楼上门维修电动车。在路边停放电动车时,丁某某无意中发现旁边一辆电动车没有上锁。等到俩人修完车准备回家时,发现未上锁的车仍停在原地。

看到四下无人,丁某某突然动了歪心思,他迅速破坏了该车的报警器,准备将车骑走。但是由于该车防盗性能较好,破坏报警器之后打不着火,丁某某只好让刘某某蹬着车离开现场。

“当时我也知道这种行为不对,但是既然他已经出手了,那我也只好硬着头皮把车蹬回去了”

刘某某告诉记者,他和丁某某相识于四五年前,当时俩人在相邻的两家电动车专卖店工作,机械专业中专毕业的丁某某主要负责给车辆装电瓶、调刹车,自己则是另一家店的导购。由于这两家店是同一个老板投资,俩人在业务上时不时地互相帮个小忙,由此成了朋友。

“后来,俺俩分别开了自己的电动车销售店以后,在生意上也会互相帮衬。”丁某某的话印证了刘某某的说法。

经过改装、翻修后,两人将这辆电动车售出,分掉了卖车款。“这样来钱比卖电动车快得多。”丁某某说,根据经验,电动车失窃被追回的并不多。所以,对这次偷车的行为,他俩始终抱着侥幸心理,感觉不会有啥事儿。

“卖电动车没有赚到啥钱,感觉修车能赚得多一些。”刘某某告诉记者,今年9月份,他和丁某某开始合伙运营某品牌电动车在管城区的一家售后服务站,主要业务是为该品牌电动车提供售后服务,捎带着进行二手电动车买卖。

也就是在这时候,只有16岁、长期混迹于网吧的蒋某某主动与丁某某取得了联系,说他有二手电动车货源。

“我知道他的车有问题。”丁某某说,蒋某某给他的全都是同一种改装电动车,且来源不明,明显是偷盗而来。但他和刘某某因受利益驱使,并且一直抱着侥幸心理,就跟蒋某某一道,三个人分工明确,共同实施了盗窃、翻修、出售电动车违法行为。短短两个多月时间内,在郑东、金水、管城、惠济等地盗窃电动车二十余台,销出近十台,获利4000余元。

调阅100余个监控摄像头,民警蹲守七天七夜抓获偷车贼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蒋某某今年5月份曾因盗窃电动车被郑州公安机关处理过,目前正处于取保候审期。由于父母忙着打工赚钱,顾不上对其管教,蒋某某瞒着家人再次潜入郑州,混迹于网吧中。只上到初一就辍学的他,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维持高消费的生活习惯,就再次开始了盗窃电动车。

“盗窃得手后,丁某某会授意蒋某某把车停放在某个小区中,然后让刘某某把车骑回店里,经过自己翻修后当新车售卖。”办案民警说,这三名嫌疑人有时也会一起出动,丁某某熟练地破坏电动车报警器、将车辆启动,3个人在“战利品”面前高兴地手舞足蹈。殊不知,这一切都被公安民警在监控中看得一清二楚。

负责侦办此案的郑东公安分局商务区派出所教导员郑满仓告诉记者,接到辖区两起电动车失窃案的警情后,该所侦查员和分局视频大队视频队员追踪回放了东区、惠济、二七、管城、金水多个区域的100余个监控摄像头,通过对海量视频资料的分析研判,确定了盗窃嫌疑人的行动轨迹;侦查员累计步行追踪200余公里,蹲坑守候七天七夜,充分运用“脚板+科技”工作模式,于12月14日晚上,将涉案的三名嫌疑人一举抓获,当场追回涉案电动车11辆。

“群众利益无小事,破小案就是为民办大事。”商务区派出所所长赵晖说,该所近期紧盯决战第四季度严打目标任务,不断加大入室盗窃、盗窃电动车、接触性诈骗等多发性涉民生“小案”的打击力度,最大力度地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记者从办案民警处了解到,蒋某某专挑某一款改装电动车下车,这种车外表酷炫、车身轻便,深受年轻人喜欢。更重要的是,很多年轻的车主防盗意识不强,往往只锁电子锁而不锁机械锁,这给了蒋某某机会。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增强防盗意识,停车时不要怕麻烦,在锁上电子锁的同时也锁好机械锁,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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