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5年,郑州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46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达到85微克/立方米、NO2年均浓度达到40微克/立方米,SO2、CO 浓度持续改善,O3污染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到2028年,PM2.5、PM10浓度基本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SO2、CO、NO2 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同时实现碳排放量达峰。

据了解,郑州市位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目前仍处于产业转型及能源结构调整期,重污染企业

较多,煤炭消耗量大,机动车保有量快速攀升,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大气复合污染特征明显。

近年虽然采取了系列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但是目前大气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主要污染物中PM2.5、PM10、NO2 和 O3 仍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属于未达到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城市。

根据《规划》,郑州市作为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需要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实现空气质量6项主要污染物全面达标。

规划地域范围为郑州市全域,总面积7446平方公里。包括6区5市1县: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惠济区、管城回族区、上街区,巩义市、新郑市、登封市、新密市、荥阳市,中牟县,另设郑州航空港实验区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

《规划》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为基本出发点,结合郑州市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和减排措施可行性,制定了不同的

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到2028年,PM2.5、PM10浓度基本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SO2、CO、NO2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同时实现碳排放量达峰;到2035年,臭氧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依据空气质量目标和达标期限,将空气质量改善任务按时间节点进行分解,2019—2020年第一阶段,PM2.5年均浓度达到56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达到104微克/立方米、NO2年均浓度达到45微克/立方米,SO2、CO浓度持续改善;2021—2025年第二阶段,PM2.5年均浓度达到46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达到85微克/立方米、NO2 年均浓度达到40微克/立方米,SO2、CO 浓度持续改善,O3污染上升趋势得到遏制,碳排放量达峰。

2026—2028年第三阶段,PM2.5、PM10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NO2、SO2、CO浓度持续改善,O3污染达到拐点;2035年,臭氧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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