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周广现

2017年11月,郑州市出台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政策,该政策规定,对新引进落户、郑州市户籍未迁出户口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郑州市首次购房每人补贴10万元,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每人补贴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每人补贴2万元。这些人才须为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并在毕业3年内落户郑州市。

记者6月18日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从2018年1月郑州市开始实施青年人才购房补贴以来,已有1003名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申领购房补贴,3196万元购房补贴已经发放到青年人才的手中。另外,拟发放补贴2167万元。

从统计数据看,2018年,郑州市申领购房补贴的青年人才为598人,而今年第一季度就达405人,去年第一季度申领者只有11人,增速非常快,说明有更多青年人才选择在郑州购房居住。

在青年人才购买住房的分布上来看,在金水区购买住房的最多,有213人,其中博士生28人,硕士生166人,本科生19人。其次为管城区128人,其中博士生7人,硕士生118人,本科生3人。在上街区购房的青年人才最少只有6人,均为硕士生。在新密市购房的青年人才也只有8人,都是硕士生。

博士生购房选择的区域最多的是郑州高新区,有31名博士在此购房。而上街区和新密市,则没有一名博士生选择在此购房。

在1003名申领购房补贴的青年人才中,博士生有105人,硕士生为839人,本科生只有59人。

青年人才申领购房补贴时,除了提交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本人及家庭成员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外,还必须提供开发商已经到房管部门备过案的购房合同和完税凭证。

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由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及各县 (市)、上街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房管部门常年受理,每季度集中审批。

在市内五区(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购买的房屋,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工作由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具体办理位置在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东四街交叉口联合大厦房管服务大厅2楼人才服务专区64至67窗口,另外一个办理地址是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房地产大厦房管服务大厅2楼人才服务专区8至11号窗口。在其他开发区或县市购买的住房,申请人要将 《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购买房屋所在区域的房管部门。

各受理单位对申请人购房是否属于首次购房进行核对后,汇总上报到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该局对申请人是否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符合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的名单之中进行核对。完成两项核对后,将补贴名单报郑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经郑州市政府研究后,确定拟补贴对象名单。 然后将拟补贴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拟补贴对象名单、各区域拟补贴资金计划表等材料提交郑州市政府,由市政府批转郑州市财政局向各区域拨付资金,资金到位后由各受理单位每季度集中将购房补贴资金全额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申请购房补贴时,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经证实属于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合同,购房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补贴发放后,购房合同不得撤销或变更。如果确需撤销或变更的,应该先行退回购房补贴,再办理撤销或变更手续。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同时,按照 “就高”和一次性原则,已领取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其他的人才安居补贴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所购买的房屋执行郑州市限售政策,即自取得 《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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