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 2月24日,许昌市发布《许昌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和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的通知》。

通知称,减免社会保险费。从2月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特殊时期运营补贴。对在疫情期间为入驻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费用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最长3个月的特殊时期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减免租金费用的50%;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各类人才就业服务机构和职业介绍中介机构免费介绍求职者在我市就业的,向机构发放3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对吸纳湖北等重点疫区返乡农民工企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同时按每人每月2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标准向企业发放以工代训补贴。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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