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岩 崔峰
3月30日上午10点,济源在文化城四楼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场新闻发布会,就严格加强境外返济人员管理情况进行通报,其中包括一名杜姓市民被采取刑事追责措施。
据通报,杜某系济源示范区第4例确诊病例,于2020年1月19日返济,2月5日隔离观察,2月6日确诊。
其违反居家隔离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多次出入超市、网吧、药店等公共场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济源公安局沁园分局于2020年2月10日对其立案侦查,3月24日杜治愈出院,3月25日,即对其提请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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